学生住宿守则
宿舍是学生重要的生活、学习场所,一流学校有一流校风,也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宿风。为尽快形成生活有序、卫生整洁、团结和谐、积极向上宿舍氛围,本校每位住宿学生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一、严格遵守作息制度
1.早晨6:45起床。起床后完成个人卫生工作,并立即离开宿舍,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早锻炼或升旗仪式。
2.21:00晚自修结束后,21:15前回宿舍,及时做好睡前的准备工作。21:30熄灯。
3.按每天早上7:15出宿舍;下午16:50—18:00可以出入宿舍,如遇特殊情况应凭有关证明经宿舍管理员同意后入舍。
4.周日20:30前到学校。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须由家长同时向宿舍辅导员和班主任老师请假。
二、认真做好清洁卫生
1.每天起床后整理好各自的床铺,生活用品排放在规定地方。宿舍值日生应在早饭前后打扫干净。清理完,应将垃圾袋带到楼下,务必投进垃圾筒内。
2.养成良好行为习惯,自觉维护走廊、楼道等公共场所整洁。
三、自觉维护公共财产
1.寝室内外一切公共物品均系学校集体财产,学生有责任爱护财产。
2.损坏公物应按原价赔偿。无故破坏加倍赔偿,并视情节予以必要处分。
3.每位学生应该节约水电,及时关闭水电开关。
四、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1.宿舍进出人员较多,共同增强意识是保证宿舍安全的关键。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宿舍。每周三16:50—18:30为家长探视时间。
2.学生及家长请妥善保管好各自的现金及贵重物品,橱柜应上锁。最后离开宿舍的学生应将宿舍门关紧锁上。
3.不将电炉带进寝室,更不得在晚间点蜡烛、蚊香。
4.一旦发生失窃事件及有关事故苗子,应及时报宿舍辅导员(男生:50278818-8701;女生:50278818-8702)或学校有关部门。
五、积极弘扬寝室正气
1.寝室是学生的小集体,每一寝室成员必须加强相互间接触交流,形成良好的读书环境,在学习上互相帮助,生活上互相关心,思想上互相促进。室员之间要比学习、比奉献、比进步。在生活上不贪求,经济上不攀比,小事上不计较。
2.室员间应互相信任、互相尊重、和睦相处。妥善使用各自物品。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拿用他人东西。
本条例是培养学生逐步养成生活上自理、自立、完善自我约束能力而制定的,若有违反,经教育无效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停宿或取消住宿资格等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