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卡
近日,论坛有家长咨询关于学籍卡的相关问题,小编觉得有必要和家长澄清一些基本常识。
1、小学时办理的学籍卡到了预初要重新办理。
2、小儿生病时可用学籍卡挂号(学籍卡背面即是社保卡),直接挂号,据说能报50%。
3、新卡一般在当年11月底、12月初收到学校通知到户口所在地指定点拍照办理,拍照过后1-2个月,学校会发放新卡。在此期间,据说旧的那张也能用。
4、没有拍过照片的也可以拿学籍证明到网点,换卡申领。
学籍卡其他问题官方回答:
1.申领学籍卡的条件是什么?
答:学籍卡的申领条件是:在本市中、小学就读的在籍学生。
2.学籍卡有哪些应用?
答:本市中、小学将建立学籍电子化管理系统,以学籍卡为载体,实现学籍电子化管理。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中、小学生可持卡办理相关医疗保险事务。
3.如何申领学籍卡?
答:符合学籍卡申领条件的市民,可以通过电话向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卡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预约或直接前往就近的服务站申请办理学籍卡。
申领时,本人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已领取者)、户口簿、《上海市在籍学生学籍证明(申领社保学籍卡专用)》(以下简称《学籍证明》)等证件以及申领费用25元(义务教育阶段首次申领费用由教育行政部门承担)。
办理申领手续时,申领人应如实填写《上海市社会保障卡(学籍管理卡)申领登记表》的相关内容,并交验相关身份证明。
友情提示:
为了保证卡面的照片质量,请您穿着深色、有领上装前往申领。
若发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与《学籍证明》上的信息有不一致的情况,请拨打服务热线962222咨询。
4.学籍卡遗失后怎么办?
答:一旦发现学籍卡遗失,持卡人应立即拨打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卡中心)服务热线962222进行电话预挂失,或者到就近区(县)社会保障卡补换卡网点(以下简称补换卡网点)进行书面挂失。
办理电话预挂失手续1小时内、书面挂失手续4小时内冻结卡的使用。电话预挂失有效期届满后,持卡人仍未办理书面挂失或补卡手续的,市卡中心将解除冻结,恢复原预挂失卡的使用。冻结以前或者电话预挂失有效期届满解除冻结后,一旦造成的个人损失和社会保障基金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5.如何办理挂失手续?有效期多长?
答:电话预挂失时应当提供持卡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和户口地址等相关信息。由于电话预挂失有效期为24小时,持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应在电话预挂失有效期内及时到就近补换卡网点办理书面挂失或补卡手续。
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形式,有效期为30天,期限届满后将自动注销所挂失的学籍卡。
10周岁以下未成年学生必须由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委托他人代办书面挂失手续。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办理书面挂失手续的,应当出具持卡人户口簿(含复印件)、《学籍证明》、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及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与未成年人之间的监护关系证明(含复印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委托他人代办书面挂失手续的,除需提供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办理时所需材料外,还另需出具由法定代理人(监护人)签名(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社会保障卡、户口簿。
10—18周岁的未成年学生可由本人办理,应当出具户口簿(含复印件)和《学籍证明》。
补换卡网点受理书面挂失后将出具凭证,并及时将挂失信息传送至市卡中心。
6.在挂失有效期内,如何办理解除挂失手续?
答:在电话预挂失24小时有效期届满后自动解除挂失,在此期间,无法解除挂失。
持卡人在办理书面挂失的有效期30日内找回学籍卡,且未办理补领手续的,10周岁以下未成年学生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凭持卡人户口簿(含复印件)和原学籍卡、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与未成年人之间的监护关系证明(含复印件),到就近的补换卡网点办理解除挂失手续。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委托他人代办解除挂失手续的,除需提供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办理时所需材料外,还另需出具法定代理人(监护人)签名(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社会保障卡、户口簿。
10—18周岁的未成年学生可由本人办理,应当出具户口簿和原学籍卡。
受理解除挂失后,补换卡网点应当及时将解除挂失信息传送至市卡中心。市卡中心将在收到信息后24小时内解除冻结,恢复原挂失卡的使用。
如果持卡人已经办理了补卡手续,则不能再办理原卡的解除挂失手续,即使原卡找回也不能恢复使用。
7.如何办理补卡手续?
答:持卡人在书面挂失有效期届满后,仍未找到学籍卡的,10周岁以下未成年学生必须由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委托他人代办补卡手续。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办理补卡手续的,应当出具持卡人户口簿(含复印件)、《学籍证明》、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与未成年人之间的监护关系证明(含复印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委托他人代办补卡手续的,除需提供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办理时所需材料外,还另需出具法定代理人(监护人)签名(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社会保障卡、户口簿。
10—18周岁的未成年学生可由本人办理,应当出具户口簿(含复印件)和《学籍证明》。
办理补卡手续时,申请人应当填写《上海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如持卡人急需用卡也可以在办理书面挂失手续的同时申请补卡。
8.学籍卡损坏怎么办?
答:学籍卡卡面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或在专用读写设备上不能正确读写的,持卡人、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或被委托人可以向就近的补换卡网点申请换卡,所需携带的材料与补卡手续相同。
9.如何进行换领?
答:持卡人、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或被委托人前往就近补换卡网点申请换领时,应当携带相关身份证明(与办理补卡手续相同)办理以下手续:
(1)填写《上海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
(2)交验原有的学籍卡;
(3)变更卡面登记项目内容的,应当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相关法律证明;
(4)更换存在质量争议学籍卡的,应当提供学籍卡质量检验报告。
受理换领申请后,补换卡网点应当及时制作并发放学籍卡。
10.补换卡的费用如何收取?
答:申请学籍卡补卡的,全额收取工本费25元/张。
申请学籍卡换领的,经检验学籍卡确系存在质量问题的,免收工本费;属于持卡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或因持卡人自身原因并获准变更卡面信息的,全额收取工本费25元/张。
11.学籍卡持卡人高中毕业、肄业或走向社会后,如何换领社会保障卡(蓝卡)?
答:原学籍卡持卡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卡,高中毕(肄)业证书及换领工本费25元,到就近的服务站办理换领社会保障卡(蓝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