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教委:解读中招推优生与自主招生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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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1 09:43:22
2月19日,上海市教委公布2009年本市“中招”政策,新民网获悉,今年“中招”最大的改变就是原有的“推优生”和“自主招生”办法整合为“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办法。
根据此办法,“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的40%,分为初中学校推荐和学生自荐两种途径,由招生学校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和推荐(自荐)意见自主择优预录取,学生参加中考后正式录取。每所初中学校按照不超过符合2009年中考报名条件的在籍在读初中毕业生的7%进行推荐,其他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发展情况和招生学校招生要求进行自荐。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高中招生计划中,推荐生计划30%(原则上其中二分之一向外区县招生),自荐生计划10%,被高中学校预录取的考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最低投档分数线。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30%的招生计划用于招生推荐生。国家级重点中职学部分名额自主招收自荐生,占学校招生计划的10%(首次自主招收自荐生的学校为5%)。市教委解读,对于考生来说,学校推荐和自荐两者只能选择其一。
今年还将继续实行“名额分配”的招生办法。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高中招生计划中“名额分配”占全部招生计划的12%,其中2%原则上向市郊区县倾斜。
今年中招的“零志愿”招生将按照1:1投档录取,与去年的1:1.2投档录取相比有所调整。
同时今年公办普通高中的择校生比例将从20%下降到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