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岛莱西市小升初招生政策问答(2)
青岛家长帮
2017-06-02 18:37:34
5.问:我在城区买了房,住在城区,但户籍没迁来,能在城区入学吗?
答:根据招生政策,儿童、少年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你在城区有房产,且实际居住,可按照分批次录取的结果统筹安排到城区相对就近并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6.问:非城区小学毕业生到城区初中入学有什么规定?
答:非城区小学毕业生申请到城区初中学校(包括莱西四中、莱西七中、实验中学、城关中学、实验学校初中部、济南路中学)就读入学,需在6月11日以前,以各镇(办)中心中学教育党总支为单位,持学生户口簿、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的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发票、契税发票原件、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材料到教体局基教办进行审核备案,经教体局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基教办将学生名单直接划拨到各初中学校,由相关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莱西市外小学毕业的学生到我市初中学校入学除了提供上述材料外,同时需提供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含全国统一学号、小学毕业学校、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6月11日以前到教体局基教办审核并安排就读学校。
未经基教办审核的非城区小学毕业生将不予在城区初中学校注册学籍。
7.问:实验学校初中部如何招生?
答:为缓解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2017年莱西市实验学校继续招收初中部学生,招生报名时间为6月18日,招生对象为片内小学应届毕业生。若报名学生数少于计划招生数将全部录取,不满额部分从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区划范围内招收;若报名学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则采取电脑派位方式随机录取;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到莱西市其他学校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