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岛26中小升初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2)
四、学生标志性成果赋分办法
(一)艺术类特长生
1、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所报项目的比赛最高奖项予以赋分,其它特长获奖不予参照。

2、按照所报项目的山东省教育厅艺术考级委员会评定的最高考级等级予以赋分,最高等级5分,每低一等级赋分少1分,以此类推。
(二)体育类特长生
1、国家象棋、排球、帆船、游泳项目:在校期间获得的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比赛最高奖项成绩予以赋分(详见下表):

备注:国际象棋的团体名次只作为报名条件,不作为个人标志性成果赋分内容,赋分以个人成绩为准。
2、国家一级运动员10分,国家二级运动员6分,国家三级运动员4分。
五、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赋分
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市级优秀少先队员5分;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3分。
六、专业测试要求
学生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凡专业测试分低于70分为不合格,学校将不予录取。
(一)艺术类特长生
器乐
1、自备相应等级的乐曲一首,测试教师可以节选。
2、现场抽签视奏。
舞蹈
1、自备一段舞蹈(伴奏音乐自备),测试教师可以节选。
2、现场抽签即兴表演。
声乐
1、自备相应等级的歌曲一首(伴奏音乐自备),测试教师可以节选。
2、现场抽签视唱。
书法
1、宣纸规格:66cm×45cm
2、完成时间:60分钟。
3、自备内容和规定内容两项,现场书写。
4、所有书写工具、材料自备,一律不得带参考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