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崂山三中2012年小升初招生办法
根据崂教发[2012]36号文件《崂山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计划:2012年计划初一招生400人。
二.招生办法
(一)在实验小学、山东头小学、石老人小学、朱家洼小学、午山小学、大麦岛小学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直接升入我校。
(二)初中阶段返崂就读的崂山区户籍小学六年级学生。
在其他区市或外地小学就读,户口和住所均在我校学区范围内的学生,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毕业学校及所在教体局盖章,持户籍证明、居住证明以及小学阶段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和相关素质发展成果资料,于7月4日以前或8月20-31日直接到我校申请入学。
(三)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
1.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若在小学阶段即在我校学区内小学借读并取得学籍,直接升入我校。
2.若初中阶段到崂山区初中学校申请入学就读,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应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简称"四证"):①父母至少一方与崂山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我区务工一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②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崂山区暂住证"(提供父母任一方 的暂住证,要求一年以上);③在崂山区有稳定的住所(有一年以上的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或房屋租赁许可证);④小学毕业(提供父或母与子女同户的户籍本、以及小学毕业证书、小学阶段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及相关素质发展成果资料)。
三、报名程序
1.家长如实填写《崂山区外来务工就业子女入学申请表》。
2.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并填写《崂山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登记汇总表》。
3.上报审批。
四、录取顺序:在学校有空位的情况下,按照以下顺序招收符合条件的借读生。
1.父母一方在崂山区工作,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在我校学区内居住的青岛市内四区学生。
2."四证"齐全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
3.四证中缺少正式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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