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中小学学生由外地学校转入及转出到外地学校细则
依据:《青岛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细则》
一、转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
(一)备案条件:
1.有胶州市常住户口;
2.在外地已经取得学籍;
3.转入学校班额没有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二)申请材料:
1.本市常住户口;
2.加盖转出学校及其县(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转学的介绍信;
3.学籍档案;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持户口簿、学籍档案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学校联系,学校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后,填写《青岛市普通中小学转学备案表》;
第二步:持以上材料到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福州南路232号)106室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然后分别到转出学校及其县(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学籍管理专门章。
第三步:持以上材料、学籍档案册到转入学校教导处报到,由转入学校负责到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注册学籍。
二、转到外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
(一)转出条件:户口已迁往外地并在我市注册学籍的在校生
(二)申请材料:
1.户口迁移证明;
2.转入学校接收函(加盖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学籍管理专用章)。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持学生户口迁移证明、转入学校接收函到学籍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同意后,填写《青岛市普通普通中小学转学备案表》,持《转学备案表》分别到接收学校、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
第二步:持以上材料到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福州南路232号)106室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
第三步:持以上材料到学籍所在学校领取学籍档案后转往外地。
办理时间:每周一(节假日除外)
办理机构: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办公电话:8223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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