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华东师范大学青岛实验中学(青岛24中)毕业生推荐直升工作方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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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4 12:32:33
二、直升生、指标生名额分配、推荐办法:
1.我校直升和指标生推荐名额为:指标生(含直升生)推荐总人数为50人。
青岛一中:指标生和直升推荐总人数为7人,其中直升人数为2人。
青岛二中:指标生和直升推荐总人数为10人,其中直升人数为5人。
青岛九中:指标生和直升推荐总人数为6人,其中直升人数为2人。
青岛五十八中:指标生和直升推荐总人数为9人,其中直升人数为5人。
青岛十五中:指标生人数为6人。
青岛十七中:指标生人数为5人。
青岛十九中:指标生人数为6人。
青岛三十九中:指标生人数为1人。
2.直升生、指标生资格确定:
(1)学生按照个人志愿,自愿申报一所学校,学校将结合学生初中三年的综合成绩评定和综合素质发展评价结果,进行评选、排序,确定该校指标生名单,从指标生排序推荐该校直升学生名单。推荐学生名单及综合评价的情况在校内公示三天。获得指标生资格的学生自主填报《青岛市普通高中指标生登记表》,登记表中必须明确填写要报考的学校。
(2)直升生、指标生报名要求。被推选的学生只能报同一所学校的直升生和指标生,不准兼报其他学校。直升生必须参加志愿高中学校的考录,不参加直升考录的,视为同时放弃直升生和指标生两种资格,学校不能再进行递补。没有被直升录取的学生,统招报名第一志愿仍须报考直升志愿高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