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青岛市城阳区教体局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4)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报名时间及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间为7月11日-12日(星期三、星期四)。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家长至少一方在城阳区1年以上的劳务合同(必须经区人社局确认)或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家长至少一方在城阳区的暂住证及复印件;
(4)家长至少一方在城阳区的私有产权房屋的房权证或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复印件;
2.报名办法
报名期间,借读生家长持相关材料,到各街道确定的报名登记学校登记报名(学校名单附后),并根据居住地依次确定三所志愿学校。各街道教委办需安排专门人员做好报名登记工作,按照区教体局统一提供的登记表和报名数据库格式,将有关信息准确登记并录入计算机,并留存学生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借读学生只能选择1所报名登记学校登记报名,不得到居住地所在区域以外的学校报名。各中小学也不得接收所在行政区以外的借读生。
3.录取办法
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实施按条件、分批次、电脑派位的办法安排入学。
第一批安排在我区有私有产权房屋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第二批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学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空余学位时,直接全部录取;学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大于学校空余学位时,使用《青岛市教育局学生入学电脑派位程序》确定录取名单,剩余学生按第二、第三、调剂志愿,通过电脑派位办法安排到其他学校。
区域内所有学校均按满班额招收仍有未被录取的学生,区教体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采取向周边街道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分流。
户籍不迁移,居住地跨街道迁移的城阳区户籍学生,其入学办法同借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