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四十七中招生政策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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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2 19:55:47
青岛四十七中招生政策解析
招生政策:
一、本地生源招生范围及规定:按市北区教体局划片,市北区上清路小学、延安二路小学、广饶路小学、台湛路小学、体小、长阳路小学(市北区B片)学生进行电脑派位。C片内小学(敦化、顺兴、大名、台六、洮南、北一、北二、南仲、东仲、芙蓉山、超银、新世纪)可选择B片(42、47)中的一所和C片内的二所学校,根据个人意愿的先后顺序依次填报志愿,实行电脑派位。
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的相关政策规定:1、父母任一方在青务工,适龄儿童随父母来青;2、父母任一方在青有劳务合同(包括各级劳动局提供的正规文本和经劳动局验印的雇用人员花名册),或工商营业执照;3、父母一方有在青岛的暂住证,并能证明在此地暂住一年以上;4、与暂住证所在地同址的租住或购买的房产证明;5、原籍学校同意该生外出借读。
报名地点: 各毕业小学
所需提交材料: 初中入学报名单
报名流程:
报公办学校:
1、填写报名单(志愿由家长填写);
2、区教体局汇总,编入系统;
3、进行电脑派位或整体调拨;
4、在指定时间内到学校看招生录取榜示,领取入学通知单;
5、依据榜示及通知单要求,到就读学校报到。
报民办学校:
1、到第一志愿民办学校报名;
2、按学校录取名额录取或进行电脑派位;
3、按录取结果缴费报到。
联系方式: 83642847-8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