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京宁海中学分校美术特长生招生简章(2)
3. 考生须知:
(1)考生于5月19日上午8:00凭准考证进校待考;
(2)学校只提供加试的画纸,加试所需的颜料、画笔等画具由考生自行准备;
(四)录取办法
按照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同分人数超过计划数时,将采取二次打分的办法合理区分。
四、招生工作要求
1. 成立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钟丽萍 宁海中学分校校长
副组长: 王 辉 宁海中学分校副校长
李 彤 宁海中学分校副校长
组员: 还庆红 宁海中学分校招生办主任
吴 鹏 宁海中学分校教务处主任
2. 成立纪检组:
组长: 高念举 宁海中学分校党支部
组员: 王 晟 宁海中学分校校长办公室副主任
3. 考试评委要求
学校严格按照规定,美术专业评委不少于5人,实行集中封闭式管理,与评委签订保密等有关纪律承诺书。聘请的评委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本专业工作,评判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具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及较强的工作能力;
(4)能自觉遵守评判工作的各项纪律要求且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宁海中学校分校艺术特长生专业加试。
4. 成立考试仲裁组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校务委员会委员(家长代表)和专家组成的特长生专业加试仲裁组(不少于5人),全权负责处理解决考试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事宜。在形成仲裁决议时,必须由仲裁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并认真做好文字记录。
五、地址和电话
1. 学校地址:鼓楼区龙江小区港龙园1号;
2. 咨询电话:86267630,86267605
3. 举报电话:86267601
南京市宁海中学分校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