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师附中树人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2)
2、专项技术测试:(自选一项)(40分):(1)100米;(2)200米;(3)400米;(4)800米;(5)立定跳远;(6)投掷:铅球3公斤;(7)跳高。
3、身体机能认定(20分)
(1)跑和跳远
A:足弓高,脚板短,身材修长,膝踝关节细小,爆发力好,协调性好,小腿跟键长。(20-18分)
B、足弓较高,脚板较短,身材较修长,膝踝关节较细小,爆发力较好,小腿跟键较长。(17-13分)
C、足弓一般,速度、爆发力较差,发展前景不理想。(12分以下)
(2)投掷
A、身材强壮,协调性很好,爆发力好,下肢粗壮,有很大的发展空间。(20-18分)
B、身材较强壮,协调性较好,爆发力较好,下肢粗壮,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分17-13)
C、身材一般,发展空间不大。(12分以下)
4、专业加试合格线:体能成绩达32分、专项技术测试成绩达32分、身体机能认定达13分以上。
㈡ 游泳项目:
1、测试项目:100米蛙泳; 100米自由泳;100米蝶泳;100米仰泳;200米混合泳。
2、专业加试合格线:身高成绩达10分、200米混合泳和专项测试成绩必须达游泳单项三级运动员标准(标准另附)。
五、录取原则及录取办法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校将根据考生专业水平、相关项目获奖情况、我校体育特长生招生考评组考评情况以及体育教育专家组对体育特长生的评价结果,经综合素质考察后,对符合体育特长生招生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根据特长生招生名额按照择优原则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