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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近三年小升初招生政策文件对比

家长帮资讯 2015-05-25 14:42:53

  南京奥数网  5月20日南京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文件现身,完成整理2013-2015政策文件及当年招生重要动向如下——以下内容均摘自南京教育局发布《招生指导意见》。

  一、发布时间

  2015年,5月20日;2014年,3月26日;2013年,4月10日;

  二、指导思想

  2015年: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更好地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014年: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1号)、《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2]148号)等文件精神。

  2013年: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2]148号),更好地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基本原则

  【2015年】

  (一)属地管理原则:各区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管理责任,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格按照《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核定辖区内义务教育办学规模,严格招生计划管理,在确保施教区学生入学的基础上,执行规定班额,规范学籍管理。

  (二)依法规范原则:各区应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性质、办学规模、招生计划及施教区范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不得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作为依据进行招生;不得提前签约录取学生;不得分设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不得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等。

  【2014年】略。

  【2013年】

  (一)属地管理原则:各区按原区划承担起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管理责任,有效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格按照《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核定辖区内学校办学规模,严格招生计划管理,认真落实“新班额”计划,规范学籍管理。2013年起凡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不能取得学籍,并不得享受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生政策。

  (二)依法规范原则: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学校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作为依据进行招生;严禁学校签约录取学生;学生进校后严格执行平行分班,严禁分设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任何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同时,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性质、办学规模、招生计划及施教区范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促进发展原则:各区应该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通过规范招生行为、科学划定学区和统筹师资流动等途径促进辖区内教育资源的均衡布局,努力满足学生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逐步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目标。

  备注:属地原则:2013年文件已有说明,今年首次有解读为“严禁择校跨区”;

  班额控制:小学45人,初中50人,08年版《南京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即有明确要求,一直未有到位;

  五严禁:2015对比2013,几乎未有变化。其中,2013年“严禁学校签约录取学生”,言语措辞修改为,2015年“不得提前签约录取学生”,也是今年首次有解读此条为“公办、南外取消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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