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必读:2015南京小升初之政策二三事(2)
附:官方文件关于户籍审定的说明
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学生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的,可正常入学。
(1)属下列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按正常入学办理:
①毕业生的户口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出国定居等情况的;
父母离异,毕业生的户口随法定监护人(有房屋所有权证)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毕业生的户口随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的。
③毕业生的户口随父母户口落在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2)户籍审定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①原住在我区的毕业生,其家庭因拆迁等原因尚未安置或未重新购房的,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已安置或重新购房、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由安置或新购房屋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②毕业生的户口在迁入地户籍审查认定结束后才迁入的,由迁入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③毕业生全家无产权住房,且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由毕业生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户籍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的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就家长关心的问题,补充以下几点:
1、落户时间。官方文件未提及,但具体操作,各区教育局均以一年为限,即五下就应该把户口迁到位。
为何会出现落户时间这个巨大的bug,细节未作深究,但细想一下,可能和每个区生源饱和度有关,例如鼓楼区就口风很紧,必须提前一年落户到位,而其他区在提前一年落户的要求下,如是唯一住房,落户时间就不做要求。根据往年情况,这个“一年”是有可操作空间的,但为特例,多提无益。
区域 | 要求 | 说明 | 教育局电话 |
鼓楼区 | 户口迁入满一年 | 以小升初报名登记时间往前计1年,即要求五年级下学期5月份之前落户 | 83230066 |
白下区 | 2013小升初时未做要求,只要入学前落户即可 | 2014年暂不清楚 | 86643067 |
玄武区 | 户口迁入满一年 | 以小升初报名登记时间往前计1年,即要求五年级下学期5月份之前落户 | 84550113 |
建邺区 | 户口迁入满一年(非唯一住房,例如买的是第二套房) | 以初中开学时间往年计1年,即要求六年级开学前落户;无户口迁入时间要求(唯一住房) | 87778252 |
雨花区 | 户口迁入满一年 | 以小升初报名登记时间往前计1年,即要求五年级下学期5月份之前落户 | 52883584 |
栖霞区 | 入学前落户 | 即初中开学前落户即可 | 85570460 |
2、户籍审查流程。学校组织提交需要的材料,有误,通知,再审查。部分家访,随机。
3、在户籍房产有异常,大方向应该是,“设法使按政策要求,殊情况政策没有提及,也不可能跳出政策约束”,最差的结果就是无法把握的“由相应区县教育局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