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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京六合区小升初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家长帮社区 2014-05-05 14:12:30

  南京奥数网讯:2014年南京六合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已经公布,小编为您整理如下。

  一、入学年龄:小学年满6周岁(即200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1、各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中关于小学入学年龄为六周岁的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2、依法保障残疾儿童享受平等教育的权利。没有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其入学年龄可针对具体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学校不得拒收。

  二、户籍审定

  1、坚持公办学校招生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儿童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

  2、户籍审定中出现学生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不一致等特殊情况,学校应督促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期限内,办齐有关手续,逾期则由学校视校内教育资源情况酌情处理解决。仍不能解决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三、施教区划分

  街(镇)内各中小学的施教区由街(镇)中心学校划定,主城范围内各中小学的施教区按《六合区主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调整方案》(六教〔2014〕35号)执行。

  四、入学流程

  (一)小学

  1、新生招生工作由各街(镇)中心学校、直属小学具体实施。

  2、街(镇)中心学校、直属小学在5月10日前公布报名时间、地点和登记办法。

  3、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指定就读小学公布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登记报名时间统一定在5月17日和18日两天)。报名时需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本施教区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

  4、各学校要在8月10日前向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并将新生名单张榜公布。

  5、关于机场拆迁户人员子女入学。除必须具备正常入学条件外,需携带户口簿、拆迁证明、马鞍街道中心学校审验证明及现暂住证明等,于5月13日至5月14日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由基础教育科安排就读小学。相关学校审核查验相关材料,并留证存档。

  6、按照市教育局文件要求,开展热点公办小学空余学额电脑摇号派位试点工作。实验小学拿出36个空余学额,在全区范围内采取公开报名、电脑摇号的方式派定学位;冠城小学未建成之前,在北京东路小学棠城分校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位于宁连高速以西、宁六公路以东的一年级新生可通过自愿报名、电脑摇号的方式选择就读该校;七里楠小学未建成之前,在金陵中学龙湖分校小学部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位于龙池湖南片地区的一年级新生,可通过自愿报名、电脑摇号的方式选择就读该校。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7、各校要认真执行南京市新班额要求,严格控制班额,每班学生不超过45人(实行小班化教育的学校,每班学生不得超过28人)。对新生要均衡分班,不得以任何名义设重点班、快慢班或实验班等。

  8、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各学校应将查验预防接种工作和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计生部门开具的证明纳入入学的报名程序,并及时向当地相关部门通报信息,认真依法落实学校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和计划生育这一国策。

  (二)公办初中

  1、公办初中的招生工作在7月20日之前完成,由区教育局统一指导、实施。

  2、主城区内的初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直接指导,学校具体负责。其余初中招生工作由各街(镇)中心学校指导、监督,各初中具体负责。

  3、各街(镇)中心学校(直属小学)要认真做好户籍审定工作,并于6月13日前将六年级在校生的名册上报区教育局(样表见附件2)。

  4、我区户籍学生,小学在区内非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初中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的,要在6月1日之前向所在小学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本等相关证明。小学收集整理后向中心学校上报,中心学校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6月13日前上报区教育局(直属小学直接上报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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