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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京高淳区小升初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家长帮社区 2014-05-04 18:50:08

  南京奥数网讯:2014年南京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公布,小编为您整理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促进学校依法办学,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14〕15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由区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区教育局负责统一实施。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考办”)负责指导、协调与管理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各镇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应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由各招生学校负责实施,区招考办负责审核。

  二、入学原则

  (一)小学新生入学年龄应满6周岁(即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严禁接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没有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其入学年龄可针对具体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其他残疾儿童入学与区特殊教育学校联系。

  (二)初中

  1、公办初中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都有学位。

  2、民办学校实行免试入学,如果适龄学生自愿选择民办学校学位且被录取,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学校学位。学生进入民办学校就读后,民办学校有承担其接受完三年义务教育的责任。学生如有特殊情况或充足理由需要到公办学校就读,则视为二次择校,并由学生就读的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协商解决。从2012年秋招收的初一年级起,只有在学籍所在初中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学生,中考时方可填报分配到该校的指标生志愿。

  3、任何学校招收新生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也不得以社会办学机构或团体组织的竞赛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所有中学不得以学科实验班的名义进行招生。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不能取得学籍、并不得享受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生政策。

  (三)特长生(初中)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初中学校方可招收体艺特长生。招收体艺特长生的学校,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专业水平测试和录取。

  (四)各学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控制非施教区学生数量,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的班级学额。经批准进行市级小班化教育实验学校,执行小班化规定的班额标准,原则上小学每班最多不超过32人、不少于25人;初中每班最多不超过40人、不少于30人。其他学校,原则上小学、初中每班不超过45人。区教育局对各校班额计划落实和学籍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和审核。

  三、施教区范围

  (一)小学城区小学继续执行2011年微调划定的施教区。

  1、区实验小学施教区:沿固城湖南路-宝塔路-石臼湖北路-镇兴路-大桥路-官溪路-湖滨大道-固城湖南路所形成的区域。

  2、淳溪中心小学施教区:沿石臼湖北路-镇兴路-大桥路-官溪河-芜太路-石臼湖北路所形成的区域(含花奔、太安及芜太路以北附近村庄)。3.区宝塔小学(区实验小学分校)施教区:沿固城湖南路-宝塔路-石臼湖北路-芜太路-石固河-湖滨大道-固城湖南路所形成的区域(含芜太路以北附近村庄)。其他镇小学施教区由当地镇政府根据就近入学原则确定。各镇本着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合理划分镇域范围内小学的施教区。各镇施教区范围若有调整,以文件形式报区教育局备案。

  (二)初中城区初中校施教区范围保持不变。

  1、区二中施教区:沿固城湖南路-固城湖北路-镇兴路-大桥路-官溪路-湖滨大道-固城湖南路所形成的区域,及南塘小学、河城小学和古柏中心小学施教区范围。

  2、区三中施教区:沿固城湖南路-固城湖北路-镇兴路-大桥路-官溪河-芜太路-石固河-湖滨大道-固城湖南路所形成的区域(含花奔、太安及芜太路以北附近村庄),及薛城小学和长乐小学施教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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