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宁海中学初中艺术特长生招收通知
南京市中学生艺术团初中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由区县教育局严格按市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有关实施办法。
(一)招生学校、范围及人数
1、南京市中学生艺术团面向全市应届小学毕业生招生。相关学校根据特色办学、师资、设施、项目人数特点、展演活动等情况申报招生人数(美术可以整班建制招生),并填写2011年招收初中艺术特长生申报表(附件5),经区县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1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招生。
2、独立高中建制的南京市中学生艺术团的初中招生,由学校与区县教育局协商,委托有关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学校填写2011年招收初中艺术特长生申报表(附件5),经区县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1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面向全市招收艺术特长生。
3、其他需招收初中艺术特长生的学校,填写2011年招收初中艺术特长生申报表(附件5),经区县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1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面向本区县招生。招生人数按市教育局审核批准意见执行。
(二)专业加试和录取办法
初中艺术特长生招生只可进行相关专业加试,不得举行包括文化课在内的其它形式的考试。被录取的艺术特长生不再参加义务教育学位的派定和择校报名,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各校完成招生工作后应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区县教育局审批后的录取名册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和市招生办备案,不及时上报的学校次年不得招收艺术特长生。
三、有关招生考试工作要求
1、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招生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工作组织管理,认真组织招生加试工作。各承担加试任务学校要制定周密的组织工作方案,准备好有关场地、器材、测试表格等,认真组织加试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2、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选派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同志参加考务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地进行。
3、严格收费规定。各招生学校按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相关费用。未经物价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收取其他费用,杜绝各种形式的乱收费。
4、严格执行招生考试纪律。各校要采取措施,杜绝发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工作失职等行为。对违反招生规定的人员将严肃处理;对因弄虚作假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有关事项由市招生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