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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南京小升初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通知

南京市招生办公室 2011-04-22 13:32:04

各区县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认真实施“南京市中小学生才艺拓展计划”,满足学生体育才能发展的需求,培养和输送具有较高水平的体育后备人才,现将我市2011年中学体育特长招生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

  (一)招生学校、范围及项目


  1、“江苏省体育后备人才学校”和“南京市体育基地学校”(附件1)。

  2、其他需招收高中体育特长生的学校,填写2011年招收高中体育特长生申报表(附件4),经区县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申报(直属学校直接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1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面向全市招收体育特长生。

  (二)招生计划

  1、“江苏省体育后备人才学校”和“南京市体育基地学校”根据特色办学、项目人数特点、重大体育比赛等情况申报招生人数,填写2011年“江苏省体育后备人才学校”、“南京市体育基地学校”高中招生计划申报表(附件6),向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1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招收体育特长生。

  2、招生计划单列。录取中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则转入该校统招计划。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1、个人项目:初中阶段运动成绩达到或接近二级运动员等级标准(以证书或竞赛成绩册为准)。

  2、集体项目:初中学段获得市级以上正式体育竞赛前六名的运动员(以竞赛成绩册为准)。

  3、未获得上述竞赛成绩,但运动水平较高、身体条件较好、确有培养前途的特长生如需报考,须经招生学校面试同意。

  (四)招生程序

  1、考生报名,发放体育特长生加试通知书及有关专业加试要求;

  2、市招生办统一组织考生参加专业加试;

  3、招生学校将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成绩(可按招生计划1:1.2比例)报市招生办;

  4、市招生办审核后公布加试合格名单,各招生学校同时公布专业加试成绩和合格名单。

  5、考生参加全市初中毕业生中考;

  6、市招生办和招生学校办理录取手续。

  (五)招生办法

  1、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7日—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各招生学校。

  (3)报名要求:考生应慎重报考体育特长生,《报名表》须本人和家长填写,考生可填报专业相同的2所学校,不得兼报其他专业,报考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学生或家长到各招生学校领取《报名表》(附件2),或在“南京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网站”(http://www.njzb.net)下载《报名表》进行填写。报名时须提供运动员等级证书、体育比赛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交还考生)和近期1寸照片1张。

  (4)报名审核通过后领取体育特长生加试通知书及有关专业加试要求。

  2、专业加试办法

  (1)加试时间和地点:5月14日特长生凭加试通知书到填报的第1志愿招生学校参加专业加试,各招生学校不得提前和推迟举行包括文化课在内的其他形式的考试和加试。

  (2)加试内容和分数:加试内容和评分标准根据不同的体育项目和要求由招生学校确定,主要考查学生参加竞赛已获得的专项运动成绩、身体素质、形态等。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相同专业加试成绩通用。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招收体育特长生学校。

  (3)考核小组:招生学校成立由校级领导、中层领导及专业教师组成的招生考核领导小组,招生考核小组名单报市招生办备案。

  3、录取办法

  (1)5月27日前各招生学校将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成绩(可按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报市招生办。

  (2)5月31日市招生办公布专业加试合格名单,并在“南京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公示,各招生学校同时公布专业加试成绩和合格名单。

  (3)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专业加试成绩合格,并且中考成绩达到满分(740分)的60%以上,按专业加试成绩或按项目阵容等需要择优录取;中等职业学校体育特长生专业加试成绩合格,按专业加试成绩择优录取。凡被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其他学校不得录取。未能被录取的考生和文化成绩未达到市规定要求的考生,则按当年中考招生办法进行录取。

  (4)文化成绩未达到要求、但确有培养前途、竞赛成绩及加试专项运动成绩突出的初中毕业生,经招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件7),并附相关体育比赛成绩册、等级运动员证书等证明材料,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审核并报市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破格录取。

  (5)市教育局根据重大比赛任务、学校项目布局、项目阵容等情况,可对考生报考学校进行调整,不服从调整的将取消享受体育特长生招生政策。

  二、初中体育特长生招生

  江苏省体育后备人才学校和南京市体育基地学校初中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由区县教育局严格按市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有关实施办法。

  (一)招生学校、人数及范围

  1、江苏省体育后备人才学校、南京市体育基地学校面向全市应届小学毕业生招生。相关学校根据特色办学、项目人数特点、体育比赛、体育后备人才输送等情况申报招生人数,并填写2011年招收初中体育特长生申报表(附件5),经区县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1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招收体育特长生。

  2、独立高中建制的江苏省体育后备人才学校、南京市体育基地学校的初中招生,由学校与区县教育局协商,委托有关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学校填写2011年招收初中体育特长生申报表(附件5),经区县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1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面向全市招收体育特长生。

  3、其他需招收初中体育特长生的学校填写2011年招收初中体育特长生申报表(附件5),经区县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1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面向本区县招收体育特长生。招生人数按市教育局审核批准意见执行。

  (二)专业加试和录取办法

  初中体育特长生招生只可进行相关专业加试,不得举行包括文化课在内的其它形式的考试。被录取的体育特长生不再参加义务教育学位的派定和择校报名,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各校完成招生工作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区县教育局审批后的录取名册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和市招生办备案,不及时上报的学校次年不得招收体育特长生。

  三、有关招生考试工作要求

  1、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招生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招生纪律,加强对招生工作组织管理,认真组织招生加试工作。各招生学校要制定组织工作方案,准备好有关场地、器材、测试表格等,认真组织加试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2、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选派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同志参加考务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地进行。

  3、严格收费规定。各招生学校按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相关费用。未经物价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收取任何费用,杜绝各种形式的乱收费。

  4、严格执行招生考试纪律。各校要采取措施,杜绝发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工作失职行为。对违反招生规定的人员将严肃处理;对因弄虚作假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有关事项由市招生办另行通知。

  附件:

  1、2011年南京市体育特色学校招生项目和范围

  2、2011年南京市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报名表

  3、2011年南京市初中招收体育特长生报名表

  4、2011年招收高中体育特长生申报表

  5、2011年招收初中体育特长生申报表

  6、2011年“江苏省体育后备人才学校”、“南京市体育基地学校”高中招生计划申报表

  7、2011年高中体育特长生破格录取申请表



  南京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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