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义务段学校教育现代化星级学校评估结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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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3 14:30:55
为加快省教育现代化市和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创建步伐,根据《慈溪市教育现代化星级学校评估工作方案》文件精神,2017学年对慈溪市各级各类义务段学校开展了教育现代化星级学校评估。评估工作由慈溪市教育局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浙江省教育现代化研究与评价中心,根据《慈溪市教育现代化星级学校评估标准(2017学年)》开展独立评估。
经浙江省教育现代化研究与评价中心评估、慈溪市教育局审核,全市共评定五星级(准五星级)学校25所,四星级学校48所,三星级学校33所,准三星级学校16所。本次第三方评估标准由办学条件、教师队伍、教育过程、学生发展和社会认可五项一级指标组成,并设置自主发展附加分项目。通过评估,可进一步加强该市中小学校创新管理,引导和激励学校明确办学思想,凸显办学特色,提高办学品质,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全面发展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