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来甬留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试行)
各在甬高校:
近年来,我市高校借力国家、省、市扩大对外开放的政策和平台,大力发展来华留学生教育,留学生规模逐年扩大,合作领域持续拓宽,办学质量稳步提高,管理服务不断加强,教育国际化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来甬留学生教育的快速发展也不可避免出现了一些问题和管理弱项,应当引起高度重视。为加强引导,规范管理,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来华留学生管理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不断优化留学生结构
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以及省市对外开放的大战略,坚持“扩大规模、提高层次、保证质量、规范管理”的原则,着力优化来甬留学生结构。要结合学校实际,发挥国家、省、市各级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的引领作用,加大吸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学生,特别是中东欧国家学生来宁波留学。
二、着力提升留学生培养质量
积极推动来甬留学生教育的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建设全英文授课专业和课程群,打造一批针对来甬留学生的品牌专业和课程。加大国际化师资的引进和培养力度,通过聘请高层次专业外教、支持教师出国进修与访学等途径培养国际化师资队伍。积极探索来甬留学生在甬实习实践新机制,试点优秀来甬留学生在甬创新创业新模式,打造一批来甬留学生实习实践平台和基地,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化改进来甬留学生教育,提升高校办学国际化水平。
三、积极完善留学生管理体系
积极推进来甬留学生的趋同化管理,学生规模较大的院校必须建立来甬留学生校院二级管理体系和来甬留学生管理专职辅导员队伍,加强管理人员队伍的业务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的培训。完善来甬留学生管理制度和服务保障体系,加强课堂管理制度、住宿管理制度、奖惩制度档案管理等的执行和落实,特别是做好日常考勤工作、留学生公寓外来人员管理,对于出勤率低的学生应给予批评教育,部分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警告、记过、退学等处分。
四、从严管理留学生签证和居留许可
严格控制招生过程中JW202表的发放,认真做好学生报到率统计,并将相关信息报送公安机关,防止部分学生骗取JW202表和录取通知书来甬从事非学习活动。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来甬留学生签证和居留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减少或杜绝非法居留等事件发生。学校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特别是属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的紧密合作,做到无缝对接、及时处理、联合推进,共同做好签证、居留许可的服务和监管。
五、切实做好留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
切实开展针对来甬留学生的法制教育,帮助学生了解掌握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校纪校规。加强出入境、交通、消防、财产等多方面的安全教育,积极排查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学校要建立来甬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重点加强重大国际活动和节假日期间的学生管理,密切跟踪掌握学生的行踪和思想动态,妥善处理好各项突发性事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通报信息,有效掌控媒体宣传和舆情,把突发性事件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积极协助配合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查处涉及留学生的各类事件,严厉查处非法居留、非法打工、非法骗取签证等违法行为。
六、高度重视留学生校园文化建设
建立多种形式的来甬留学生社团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团文化活动,促进中外学生相互交流和融合,增进中外学生理解,加深友谊,加大中国文化与语言的传播力度,加深来甬留学生对中国的了解和认识,帮助他们能够很好地融入当地社会。
七、严格落实留学生管理责任和监督
各高校是来甬留学生管理的责任部门,应加强校院二级责任和监督体系建设,把来甬留学生管理列入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切实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宁波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等应加强对各高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并对各高校留学生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将与平安校园建设、奖学金发放、来甬留学生招生资格等实行绩效挂钩。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宁波市教育局 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宁波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