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文体局,各在甬高校,各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6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发〔2017〕19号)精神,现将宁波市教育局《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教育局
2017年4月10日
关于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6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发〔2017〕19号)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完善“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的长效机制,特制定市教育系统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的教育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为基础,扎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2017年底前基本实现教育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总体目标。
二、实施原则
(一)系统梳理,全面公布
以浙江政务服务网为基础,全面梳理教育权力清单与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逐项编制教育权力事项办事流程图、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并面向社会公布。
(二)分步快走,全面推进
按照梳理出的教育权力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综合考虑总体改革进程、事项推进复杂程度等因素,分类分批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上门”和“最多跑一次”。
(三)优化流程,提升服务
坚持网上网下相结合,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政府办事事项和服务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四)积极指导,强化监督
公共服务事项涉及教育系统多个单位(部门)的,加强对单位(部门)的协调指导,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有效落地。建立健全办事事项督查评估机制,提升各单位(部门)办事整体效能。
三、实施范围
第一阶段:宁波市教育局机关各相关处室、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直属单位、直属普通高级中学、直属中等职业学校、部分在甬高校。
第二阶段:按照市“最多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加强市、区县(市)教育局及其他教育行政部门上下联动,系统推进教育系统内“最多跑一次”改革。
四、实施步骤
(一)梳理公布阶段。对于已经能做到和马上能做到“跑一次”或“零上门”的事项,于2017年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对于目前尚未实现“最多跑一次”,但近期能通过简政放权、优化流程、精简环节、推进网上办理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于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二)全面督查阶段。2017年6月底前,根据省政府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统一部署和考核要求,开展教育系统内“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督查,查找短板,通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年底前,通过再梳理、再推进,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力争覆盖80%左右的行政权力事项,对“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标准和办事指南进一步梳理优化,完成总结评估工作,巩固深化改革成效。
五、实施措施
(一)推广“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的办理模式
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大力推行各项权力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的办理模式,充分运用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微信、教育培训机构QQ群等信息技术,开展预审批、网上咨询等服务,建立咨询答复“一口说清”、受理登记“一次办结”、证照领取“一次送达”的“最多跑一次”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线上线下紧密结合的审批机制,线上及时处理办事者在线咨询并答复,做好基本信息的录入,及时进行网上审批;线下为办事群众提供需要的各类材料,如:事项流程图、办事指南、审批工作用表等,审查办事者提供的材料,高效受理办结,及时归档卷宗,落实办件快递送达业务。
(二)履行“一个窗口办成一件事”的审批职责
将“民办学校筹设、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等行政许可事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社会民生事务办理区受理,建立与牵头单位密切配合的审批机制,做到受理办理无缝对接,协助牵头单位做好“一窗受理”运行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实现跨越部门的“一窗式”审批。扎实推进教师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一站式便民服务,春、秋两季在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受理,为办事群众提供咨询及现场指导服务,着力做好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料整理、证件打印发放等工作。中职学校专业设置审批、省杰出教师推荐等权力事项全部纳入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
(三)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标准化
制定“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的审批标准,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以标准化促进便捷化,保障改革真正落实。对于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依相对人申请由政府部门作出决定的事项,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标准化。深入分析每个事项需要群众和企业到场次数、网上办理情况、多部门联办情况,找到实现“最多跑一次”的堵点,研究提出实现“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的改进措施。对于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政府部门依职权作出决定的事项,规范裁量标准,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执法、一次到位机制。
六、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上下联动,全面部署,推进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工作,加快推动改革落地。
(二)明确职责分工
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负责教育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总牵头、总协调,加强工作落实督查,并负责牵头“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学校及部分在甬高校要认真梳理教育类公共服务事项,共同推进教育类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流程的精简。各区县(市)教育局及其他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积极行动,做好本单位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工作,共同推进改革措施落地。
(三)强化考核监督
将“最多跑一次”改革列入相关责任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专项督查制度,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单位,启动追责机制。
(四)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强化媒体监督,及时曝光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凝聚各方共识,共同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