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教育局严查民办学校不规范招生行为
宁波市教育局发文,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查民办学校以及培训学校的6项不规范招生行为,并明确:2018年民办学校招生时间,初中的招生活动不得早于4月1日,小学不得早于4月15日。
那面对最新政策,我们就先来看看详细的说明,随后再和小轻老师一起来解读这一政策的合理性。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执行好招生制度,明确区域内统一招生时间(招生活动初中不得早于4月1日,小学不得早于4月15日)。2018年民办初中跨区域招生,市教育局将建立统一报名平台,统一招生时间。
为严肃招生纪律,市教育局提出,对民办学校以下六项不规范招生行为必须查处——
1、提前开展招生活动(包括提前招生登记、组织开放日等);
2、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3、进行虚假或违规招生宣传,作预录取承诺;
4、与培训机构、个人合作或运用社会机构测试(竞赛)结果录取;
5、超计划招生,乱收费;
6、接收未取得本校学籍学生就读。
对于违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可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核减招生名额和政府资助等措施进行处罚,规范招生情况列入民办学校诚信办学记录,与民办学校考核挂钩。
对跨区域招生违规学校,宁波市教育局将从当年开始核减该校30%跨区域招生名额1至3年,直至取消跨区域招生资格!
宁波教育局这一举措的意图很明显——平衡宁波地区小初教育资源,防止镇海中学那样一家独大的情况出现,让更多的孩子享受到优质教育。但是同时我们也要意识到,这类举措也不是第一次实行了,可是带来的变化往往总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么最新政策的实施,究竟是让私下招生变得更隐秘,还是真的能平衡宁波教育资源,还是需要时间的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