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栎木小学2017小升初宁外兴宁推荐方案
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甬教基〔2013〕98号)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和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采用“学生自愿报名、择优推荐”的办法,特制定宁波市栎木小学2017年宁波外国语学校和兴宁中学择优推荐方案。
(一)推荐名额:
根据鄞州区教育局(江东片区)推荐名额分配,我校共有毕业班3班,宁波外国语学校推荐名额2人;兴宁中学推荐名额2人。
(二)推荐条件:
(1)本校应届毕业班中德智体美综合素质和各方面表现突出,学习能力出
众的学生。学生五上、五下、六上期末语文、数学、英语总成绩名列年级前茅。(以教导处备案为准)而且在五、六年级期间,曾经一次被评为校级“全面发展奖”,或两次被评为校“勤奋好学奖”(兴宁中学为至少一次被评为校级“全面发展奖”或校“勤奋好学奖”或同级同类荣誉)。
(2)身体和心理健康。根据“全寄宿制”要求,所推荐的学生必须身体和心理健康,独立生活能力较强。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如:哮喘病、心脏疾病、梦游、癔病、尿床、癫痫等身体和心理疾病等。
(3)符合语言学习的基本生理要求。没有学习外语的先天障碍,例如口吃、先天性发音不准、吐字有障碍等。(兴宁中学无此要求)
(4)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并自愿要求到该校就读。
(三)推荐程序:
1、学校成立“2017年宁外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律检查小组”。
2、学生按照意愿在宁外、兴宁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志愿,采用“班级初推、学业评定、综合考核、好中择优”的方式,择优推荐。
3、操作流程 :
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综合成绩认定——名单公示——上报宁外、兴宁
3、具体要求
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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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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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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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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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推荐条件,学生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
确认,在规定时间内将《宁波外国语学校2017年初中招生推荐表》或《兴宁中学学校2017年初中招生推荐表》,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上交班主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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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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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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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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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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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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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统一进行综合成绩评定,计算五上年级、五下年级和六上年级的期末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总和。
如出现总成绩并列,则参照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获奖等第,具体见以下细则:
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获得个人市第一名(一等奖)及省前八名加5分;个人区第一名(一等奖)或市第二-六名(市二、三等奖)加 3分;
团体比赛获区级第一名(一等奖)、市一、二、三等奖(前六名)及以上的主要参与者,加1分。
注1:以上获奖须在2014年9月1日——2017年3月31日期间,同一类别竞赛不累计加分,团体与个人不累计加分。以上加分,最高为5分。
注2:“同一类别”指音乐类、书画类、体育类、科技类、信息技术类、文学类、英语类等。
注3:团体比赛必须以学校组织的为准。
同等情况下,按区级及以上获奖级别高低和获奖次数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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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纪律检查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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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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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综合成绩总得分从高到低确定规定名额的宁外推荐学生名单。推荐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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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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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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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要求上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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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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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宁外推荐工作日程安排:
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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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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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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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宁外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纪律检查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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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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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召开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律检查小组会议。
2.讨论并通过学校宁外、兴宁招生推荐方案上报区教育局备案。
3.网上公示《宁波市栎木小学2017年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推荐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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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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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之前 符合条件的自愿领取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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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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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之前 上交推荐表和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所有材料装在一个文件袋中,上面贴好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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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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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之前 公布推荐候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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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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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统一组织综合成绩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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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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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外、兴宁推荐生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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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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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材料,推荐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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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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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379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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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宁波市栎木小学
201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