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曙光小学2017年宁外兴宁小升初推荐方案
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2017年初一新生招生方案》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和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采用“学生自愿报名、择优推荐”的办法,特制定宁波市曙光小学2017年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学校择优推荐方案。
(一)推荐名额:
根据鄞州区教育局推荐名额分配,我校推荐宁波外国语学校名额5人;兴宁中学名额4人。
(二)推荐条件:
1、本校应届毕业班中德智体美综合素质和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指五上、五下、六上期末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均为优,其中兴宁中学科学成绩要求达到优秀)体育成绩评定至少一次良以上。(以教导处备案为准)。而且在五、六年级期间,曾经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二次被评为学习积极分子(兴宁中学为至少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学习积极分子或同级同类荣誉)。
2、身体和心理健康。根据“全寄宿制”要求,所推荐的学生必须身体和心理健康,独立生活能力较强。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如:哮喘病、心脏疾病、梦游、癔病、尿床、癫痫等身体和心理疾病等。
3、符合语言学习的基本生理要求。没有学习外语的先天障碍,例如口吃、先天性发音不准、吐字有障碍等。(兴宁中学无此要求)
4、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并自愿要求到该校就读。
5、因不可抗拒因素,并经学校同意五、六年级期末语、数、英三门学科缺考累计达到或 超过三分之一者,视作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6、学生只能选择参加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其中一所学校的推荐工作,不能兼报。
(三)推荐程序:
1、学校成立“2017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律检查小组”。
2、操作流程:
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综合评定——名单公示——上报名单
3、具体要求
附宁外、兴宁推荐工作日程安排:
(一)制订方案:完成截止时间:4月6日(周四)4:30之前
|
序号
|
具体工作
|
负责
|
备注
|
|
1
|
成立宁外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纪律检查小组;讨论并通过学校宁外、兴宁招生推荐方案。
|
推荐领导小组
纪律检查小组 |
|
| 2 |
学校宁外、兴宁招生推荐方案上报区教育局备案,并在学校校园网公示。
|
(二)班级初审工作: 完成截止时间:4月7日(周周五)中午11:00之前
|
序号
|
具体工作
|
负责
|
备注
|
|
1
|
各班主任老师根据学籍卡档案中的成绩,查询符合推荐资格学生人数,上报领导小组。
|
各班主任
|
|
| 2 |
教导处根据各班上报人数,发放《宁波市曙光小学2017年宁外、兴宁推荐学生综合信息表》
|
朱建平
|
(三) 审核工作: 完成截止时间:4月10日(周一)中午10:00之前
| 序号 |
具体工作
|
负责
|
备注
|
|
1、
|
上午8:00-8:30家长将《宁波市曙光小学2017年宁外、兴宁推荐学生综合信息表》投入投票箱内,8:30现场完成检票、登记工作。
|
推荐领导小组
纪律检查小组 |
|
| 2 |
班主任进行初审报名学生成绩单、三好生、学习积极分子及相关获奖证书原件,上交周颜老师。
|
(四)综合素质认定 完成时间:4月10日(周一)下午11:30之前
| 序号 |
具体工作
|
负责人
|
备注
|
|
1
|
上午10:00在会议室学校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并签名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纪律检查小组 |
|
| 2 |
有综合素质加分的学生,根据所提交的证书及加分规则,予以加分. 并签名
|
||
| 3 |
将候选学生五上、五下、六上期末语、数、英的成绩汇总,计算出50%后的成绩
|
(五)综合能力评定(过程性评定)??完成时间:4月10日(周一)下午4:30之前
| 序号 |
具体工作
|
负责人
|
备注
|
|
1
|
宁外、兴宁推荐候选人名单及综合素质认定结果公示
|
邵贞贞
|
(六)综合能力评定(推荐性评定)??时间:4月17日(周一)下午3:00——4:30
| 序号 |
具体工作
|
负责人
|
备注
|
|
1
|
安排考务工作(严格按照毕业考要求操作)
|
朱建平
|
|
| 2 |
批改试卷、登分、汇总三项成绩总分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纪律检查小组 |
(七)推荐人名单公示 完成时间:4月17日-19日
(八)上报材料,推荐工作结束。 时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