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四眼碶小学2017年宁外兴宁小升初推荐方案
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2017年初一新生推荐招生方案》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和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采用“学生自愿报名、择优推荐”的办法,特制定宁波市江东区实验小学2017年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学校择优推荐方案。
(一)推荐名额:
根据江东区教育局推荐名额分配,我校新河校区推荐宁波外国语学校名额9人,兴宁中学名额10人;樱花校区推荐宁波外国语学校名额3人,兴宁中学名额3人。
(二)推荐条件:
1、本校应届毕业班中德智体美综合素质和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生五上、五下、六上期末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均为优(以教导处备案为准)。而且在五、六年级期间,曾经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二次被评为学习积极分子(兴宁中学为“至少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学习积极分子或同级同类荣誉”)。
2、身体和心理健康。根据“全寄宿制”要求,所推荐的学生必须身体和心理健康,独立生活能力较强。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如:哮喘病、心脏疾病、梦游、癔病、尿床、癫痫等身体和心理疾病等。
3、符合语言学习的基本生理要求。没有学习外语的先天障碍,例如口吃、先天性发音不准、吐字有障碍等。(兴宁中学无此要求)
4、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并自愿要求到该校就读。
5、学生只能选择参加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其中一所学校的推荐工作,不能兼报。
操作流程:
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综合评定——名单公示——上报名单
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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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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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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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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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推荐条件,符合学生,将成绩报告单、三好生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上交班主任处,由班主任进行第一次审核。
对照推荐条件,学生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确认,在推荐小组、纪律检查小组监督下在规定时间内家长将《宁波市四眼碶小学2017年宁外、兴宁推荐学生综合信息表》投入信箱内;并公示宁外、兴宁报名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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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纪律检查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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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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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示候选人名单及综合素质认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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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纪律检查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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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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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获得个人市第一名(一等奖)及以上,加2分;个人区第一名(一等奖)或市第二-六名(市二、三等奖)加1分;
本校组织的团体比赛获区级第一名(一等奖)、市一、二、三等奖(前六名)及以上的主要参与者,加0.5分。若无获奖证书,以比赛照片或视频为准。
注1:以上获奖须在2015年4月16日——2017年4月15日期间,同一类别竞赛不累计加分,团体与个人不累计加分。以上加分,最高为2分。
注2:“同一类别”指音乐、书画、体育、科技、信息技术、文学、英语等。
注3:教育行政部门指:教育部、教育厅、教育局、教研室。
注4:获奖认定以证书中的公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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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纪律检查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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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能力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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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能力评定:共100分
1.过程性评定:五上、五下、六上语文、数学、英语期末成绩,占总分50%。
2.推荐性评定:占总分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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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纪律检查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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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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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能力评定与综合素质认定总得分按从高到低获得推荐资格。推荐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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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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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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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要求上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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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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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宁外、兴宁推荐工作日程安排:
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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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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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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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宁外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纪律检查小组;讨论并通过学校宁外、兴宁招生推荐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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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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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宁外、兴宁招生推荐方案上报区教育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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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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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公告栏公示《宁波市四眼碶小学2017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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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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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自愿报名,填写《宁波市四眼碶小学2017年宁外、兴宁推荐学生综合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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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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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纪检检查小组部分代表监督下,9:00-9:30家长将《宁波市四眼碶小学2017年宁外、兴宁推荐学生综合信息表》投入投票箱内,并公示报名学生。班主任进行初审报名学生成绩单、三好生、学习积极分子及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班主任完成五上、五下、六上语文、数学、英语期末成绩汇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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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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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资格审核、综合素质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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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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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外、兴宁推荐候选人名单及综合素质认定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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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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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3:00——4:30推荐候选人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综合能力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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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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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宁外、兴宁推荐生名单,公示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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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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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材料,推荐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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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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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导处新河校区: 55002609 樱花校区:5566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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