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波杭州湾新区初级中学招生通告
对2016年宁波杭州湾新区初级中学初中一年级新生招收工作作如下:
一、招生规模
2016年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4班。
二、招生对象和范围
在宁波杭州湾新区世纪城社区的2016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办法
学校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以下小学毕业生(小学毕业生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
(1)小学毕业生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世纪城社区的;
(2)小学毕业生户籍自出生之日起申报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内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和住房均在世纪城社区的;
(3)父母已在世纪城社区购房但户籍不在世纪城社区的小学毕业生;
(4)小学毕业生户籍自出生之日起申报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内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世纪城社区购房但户籍不在世纪城的。
对上述第(3)、(4)类情况,小学毕业生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可以分别按照购房时间先后顺序(凭购房合同备案时间)实施招生。房产持有者子女在初中就读期间,不再安排同一房产经交易后的房产持有者子女重复就读。
四、预登记及报到注册办法
1.预登记及报到注册时间:2016年6月16日至18日预登记(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经学校和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核准后,再报到注册。报到注册时间为7月4日。
预登记和报到注册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初级中学内(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世纪城金源大道89号)。
预登记结束,不再受理。
2.预登记需带下列入学证明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全本复印件;
(2)房产证或经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全本复印件(仅限住宅房,且须完全产权);
(3)学生六年级第一学期《素质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他
1.学生家长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必须真实,若有虚假,一经查实,不予录取。
2.学籍管理不能转移的,学校不予录取。
招生咨询电话:82356003
监督电话:89280312、8928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