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波白鹤小学小升初推荐方案
白鹤小学2016年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推荐方案
根据《宁波外国语学校2016年初一新生招生方案》和《兴宁中学2016年初一新生区域内招生简章》,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和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采用“学生自愿报名、择优推荐”的办法,特制定《宁波市白鹤小学2016年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推荐方案》。
一推荐名额:
根据江东区教育局推荐名额分配,共有毕业班3班,推荐宁波外国语学校名额2名,兴宁中学名额2名。
二推荐条件:
1.学业和综合素质优秀。本校应届毕业班中德智体美综合素质和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其中,学业成绩要求学生在五上、五下、六上学期期末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总分名列年级组前茅(兴宁中学要求语文、数学、外语、科学学业成绩达到优秀等第,成绩记录以学校档案为准)。综合素质要求在五、六年级期间,曾经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即三星级队员)或两次被评为学习积极分子(即二星级队员)(兴宁中学为“至少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学习积极分子或同级同类荣誉”)。
2.身体和心理健康。根据宁外和兴宁“全寄宿制”要求,所推荐的学生必须身体和心理健康,独立生活能力较强。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如:哮喘病、心脏疾病、梦游、癔病、尿床、癫痫等身体和心理疾病等。
3.符合语言学习的基本生理要求。没有学习外语的先天障碍,例如口吃、先天性发音不准、吐字有障碍等。(兴宁中学无此要求)
4.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并自愿要求到宁外、兴宁就读。
三推荐程序:
1、学校成立“2016年宁外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律检查小组”。
宁波市白鹤小学2016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汤洁勤(校长)
组员:毕莹(政教主任)、陈冬萍(教师代表)、黄飞、庄静姣、王玲珍(六年级班主任)及三名五年级学生家长代表(每班各一名)
白鹤小学2016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工作纪律检查小组:
组长:闫起英(党支部书记)
组员:励侃(校办主任)、朱亚亚、邓雪枫、毛宇颖(教师代表)
注:子女及亲属参加本次推荐的教师家长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推荐工作。
2、操作流程:
校园网公布推荐方案——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综合条件认定——名单公示——上报宁外、兴宁
3、具体安排:
操作程序 | 具体要求 | 责任部门 | |
自愿报名 | 对照推荐条件,学生书面申请一所学校,家长签字同意确认,在规定时间4月29日上午10:00前将《宁波市白鹤小学2016年宁外、兴宁推荐学生综合评定表自愿申报表》、成绩报告单、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上交教导处。 | 教导处 | |
资格审核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纪律检查小组对自愿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 |
综 | 综合学力评估 | 学生五上、五下、六上学期的语文、数学、英语期末成绩总分(以校档案记录为准,兴宁要求科学等第必须为优秀) | 纪律检查小组 |
合 | |||
能 | |||
力 | |||
评 | |||
估 | 综合素质认定 | 1.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获得个人省第一名(一等奖)加3分;市第一名(一等奖)及省前六名(三等奖及以上)加2分;个人区第一名(一等奖)或市第二-六名(市二、三等奖)加 1分;获得区二、三等奖加0.5分。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
2. 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团体比赛主力队员每项获省级及以上奖项的加1分,获区一等奖、市获奖的加0.5分;获区级奖项(名次)等加0.3分(团体成员名单以档案室存档名单为准)。 | 纪律检查小组 | ||
3、同一类作品(习作、摄影、绘画等)发表在公开刊物(CN)上一篇得0.3分。(署名宁波市白鹤小学有效,不累计)。 | |||
注1:以上获奖须在2014年9月1日——2016年4月30日期间(以获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同一竞赛项目(发表)不累计加分,团体与个人不累计加分(“市”指地级市)。 | |||
注2:综合素质项目分体育类、艺术类、科技信息类、其他类四个类别,每个类别累计分数上限为3分,总分累计上限为12分。 | |||
注3:如有优胜奖,由推荐工作小组酌情考虑加分 | |||
注4:团体比赛必须以学校组织的为准。 | |||
注释 | 1:若综合能力成绩相同,则看综合学力成绩,分数高者推荐;若综合学力成绩再相同,则抽签决定。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 |
2:若有争议,由推荐工作小组在纪律检查小组的监督下,商议后表决通过确定。 | 纪律检查小组 | ||
公示 | 按照综合学力测评与综合素质认定总得分从高到低确定规定名额的宁外、兴宁推荐学生名单。推荐名单在校园网、校园公示,接受监督。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 |
材料上报 | 根据相关要求上报材料。 | 教导处 |
附推荐工作日程安排:
日程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4月15日 | 成立宁外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纪律检查小组。 | 教导处 |
4月18日 | 1、召开推荐领导小组和纪律检查小组会议,讨论并确定《白鹤小学2016年宁外、兴宁推荐方案》。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
中午12:20 | ||
4月25日 | 网上公示推荐方案。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家长确认签名。(见附件) | 学生及家长 |
4月29日 | 在上午10:00前上交申请表、相关成绩单和比赛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到教导处,过期作自动放弃。 | 教导处 |
4月29日 | 纪律检查小组的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材料认定,确定推荐名单。 | 纪律小组成员进行监督 |
中午12:20 | ||
4月29日 | 公示宁外、兴宁推荐名单 | 教导处 |
5月3日 | 填写推荐表 | 教导处 |
5月4日 | 上报材料,推荐工作结束 | 教导处 |
学校投诉电话 | ||
教导处:55834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