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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宁波幸福苑实验学校毕业生推荐入两校工作方案

奥数网 2016-04-27 16:33:27

  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甬教基〔2013〕98号)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和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采用“学生自愿报名、择优推荐”的办法,特制定宁波市幸福苑实验学校2016年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学校择优推荐方案。

  (一)推荐名额:

  根据江东区教育局推荐名额分配,幸福苑实验学校推荐宁波外国语学校名额2人;兴宁中学名额 2人。

  (二)推荐条件:

  1、本校应届毕业班中德智体美综合素质和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生五上、五下、六上期末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均为优(以教导处备案为准)。而且在五、六年级期间,曾经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二次被评为学习积极分子(兴宁中学为“至少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学习积极分子或同级同类荣誉”)。

  2、身体和心理健康。根据“全寄宿制”要求,所推荐的学生必须身体和心理健康,独立生活能力较强。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如:哮喘病、心脏疾病、梦游、癔病、尿床、癫痫等身体和心理疾病等。

  3、符合语言学习的基本生理要求。没有学习外语的先天障碍,例如口吃、先天性发音不准、吐字有障碍等。(兴宁中学无此要求)

  4、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并自愿要求到该校就读。

  5、学生只能选择参加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其中一所学校的推荐工作,不能兼报。

  (三)推荐程序:

  1、学校成立“2016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律检查小组”。

  幸福苑实验学校2016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红霞(校长)

  组员:徐蕾、卢秀轶、乐红波、黄静、校家委教导小组成员及六年级每班一位学生家长代表

  幸福苑实验学校2016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工作纪律检查小组:

  组长:陈亚莉(党支部书记)

  组员:王霞娟、谢波、毛丽英、蒋垚、张彦静、校家委教导小组成员及五年级每班一名学生家长代表。

  2、操作流程:

  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综合评定——名单公示——上报名单

  3、具体要求

 

操作程序 具体要求 责任部门
自愿报名 对照推荐条件,符合学生,将成绩报告单、三好生奖状、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上交班主任处,由班主任进行第一次审核。
对照推荐条件,学生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确认,在推荐小组、纪律检查小组监督下在规定时间家长内将《幸福苑实验学校2016年宁外、兴宁推荐学生综合信息表》投入信箱内;并公示宁外、兴宁报名学生。
班主任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纪律检查小组
资格审核 由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示候选人名单及综合素质认定结果。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纪律检查小组
综合成绩 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统一进行综合成绩评定:
1. 计算五上、五下、六上语文、数学、英语期末成绩,占总分50%。
2. 推荐性评定,占总分50%。
如出现总成绩并列,则参照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获奖等第,具体见以下细则:
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获得个人市第一名(一等奖)及省前八名加5分;个人区第一名(一等奖)或市第二-六名(市二、三等奖)加 3分;个人区第二~六名(区二、三等奖)加1分;
团体比赛获区级第一名(一等奖)、市一、二、三等奖(前六名)及以上的主要参与者,加1分。
注1:教育行政部门指教育部、教育厅、教育局或各级教研室,以获奖证书上加盖以上相关部门公章为准;其他部门颁发的证书一律不予认可。
注2:以上获奖须在2013年9月1日——2016年4月29日期间,同一类别竞赛不累计加分,团体与个人不累计加分。以上加分,最高为5分。
注3:“同一类别”指音乐类、书画类、体育类、科技类、信息技术类、文学类、英语类等。
注4:团体比赛必须以学校组织的为准。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纪律检查小组
张榜公示 综合能力评定与综合素质认定总得分按从高到低获得推荐资格。推荐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接受监督。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材料上报 根据相关要求上报材料。 教导处

  附宁外、兴宁推荐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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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 工作内容
4月13日 成立宁外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纪律检查小组;讨论并通过学校宁外、兴宁招生推荐方案。
4月13日 学校宁外、兴宁招生推荐方案上报区教育局备案
4月13日 网上、公告栏公示《幸福苑实验学校2016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方案》
4月18日 接受自愿报名,填写《幸福苑实验学校2016年宁外、兴宁推荐学生综合信息表》
4月20日 1.在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纪检检查小组部分代表监督下,9:00-9:30家长将《幸福苑实验学校2016年宁外、兴宁推荐学生综合信息表》投入投票箱内,并公示报名学生。
2.班主任进行初审报名学生成绩单、三好生、学习积极分子及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班主任完成五上、五下、六上语文、数学、英语期末成绩汇总工作。
4月25日 完成资格审核、综合素质认定工作、
4月29日 宁外、兴宁推荐候选人名单及综合素质认定结果公示
5月3日 下午3:00——4:30推荐候选人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综合能力评定
5月4日-6日 公示宁外、兴宁推荐生名单,公示三天。
5月6日 上报材料,推荐工作结束。
咨询电话 校长室 55123701   教导处 55123706

 

  备注:

  1.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 有自己子女或亲戚参加本次推荐的教师主动回避,不参加本次推荐工作。

  3. 为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六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除配合做好前期资格审查外,一律不参加本次推荐的其他所有工作。

  4. 因不可抗拒原因,经学校同意,在五上、五下、六上三次期末测试中,缺考次数累计超过三分之一以上者,视作自动放弃宁外、兴宁推荐资格。
 

  宁波市幸福苑实验学校

  2016-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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