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慈城中心小学毕业生推荐入两校工作方案
为确保宁外2016级初一新生推荐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我校根据宁波市教育局转发的《宁波外国语学校2016年初一新生招生方案》、《兴宁中学2016年初一新生招生方案》,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制定本推荐方案:
一、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忠英(书记)
组员:陈志梅(副校长) 魏映娜(教导主任)
冯虹(骨干教师) 裘杰峰(年级组长、六年级班主任)
徐婕 沈冬萍 缪惠珠(六年级班主任)
聂宁妈妈(503)家长代表
二、推荐工作纪律检查小组
组长:陈忠英
组员:傅佩君 陈志梅 周 静
三 、推荐条件
(一)参加宁外推荐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学业和表现优秀。各小学推荐的应届毕业生,学业成绩(指在五、六年级期间的语文、数学和英语成绩)名列年级前茅、学习能力出众;而且在五、六年级期间,曾经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二次被评为学习积极分子。(已经取消评选三好学生的学校,请推荐本校等同于三好学生称号的荣誉获得者)
2.身体和心理健康。根据宁外“全寄宿制”要求,自荐的学生必须身体和心理健康,独立生活和自控能力较强。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如:哮喘病、心脏疾病、梦游、癔病、尿床、癫痫及其它较重的身体或心理疾病等。
3.符合语言学习的基本生理要求。没有学习外语的先天障碍,例如口吃、先天性发音不准、吐字有障碍等。
4.认同宁外办学理念并志愿到宁外就读。
(二)参加兴宁中学推荐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学校推荐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学业和表现优秀。各小学推荐的学生应当在本校应届毕业生中学业成绩名列年级前茅,且行为习惯优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五、六年级主要学科(语文、数学、外语、科学)学业成绩达到优秀等第。
②在五、六年级期间,至少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学习积极分子。(或等同于上述各项荣誉的星级学生等)
(2)身体和心理健康。根据兴宁中学寄宿制要求,所推荐的学生必须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独立生活能力。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如:哮喘病、心脏疾病、梦游、癔病、癫痫等。
(3)认同兴宁办学理念和教育管理要求并自愿要求到兴宁就读。
四、 推荐名额:宁波外国语学校2名;兴宁中学1名。
五、推荐办法
1.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先自愿申报、班级初推。学生本人填写“宁波外国语学校2015年初中招生班级初推表” 、“宁波兴宁中学2015年初中招生班级初推表”,家长签名确认。(4月14日下午)
2.在班级初推的基础上,慈城中心小学宁外、兴宁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初推学生的材料”,“纪律检查小组”履行监督职责,确定“入围学生名单”。(4月14日下午)
3. “入围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考评。(4月20日上午)
4. 根据综合素质考核结果,由慈城中心小学宁外、兴宁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纪律检查小组监督,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推荐宁外名单,并进行公示(4月23日——25日)
5. 被推荐的学生认真填写“推荐材料”,家长确认签名。学校于4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送往宁外、兴宁中学招生办。
六、推荐程序
1. 制订“慈城中心小学推荐宁外、兴宁中学2016级初一新生方案”,上报区教育局。
2.经区教育局同意后,学校将该方案发布在学校校园网、学校公告栏上向社会、家长公示。
3.在学校公告栏上公示确定的推荐学生名单,接受社会的监督。
江北区慈城中心小学
2016.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