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波李惠利小学毕业生推荐入两校工作方案
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2016年初一新生招生方案》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和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采用“学生自愿报名、择优推荐”的办法,特制定宁波市李惠利(朱雀)小学2016年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学校择优推荐方案。
(一)推荐名额:
根据江东区教育局推荐名额分配,李惠利小学推荐宁波外国语学校名额2人;兴宁中学名额2人。原朱雀小学推荐宁波外国语学校名额2人;兴宁中学名额2人。
(二)推荐条件:
1、学业和表现优秀。
宁波外国语学校推荐条件:学校推荐的学生在五、六年级期间,曾经有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综合荣誉(如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江东之星”、“江东区十佳少先队员”等)或两次被评为校级学习积极分子。同时要求五年级上学期、五年级下学期、六年级上学期语文、数学、英语期末成绩均为优(以教导处备案为准),其他学科期末成绩均为良及以上。
兴宁中学推荐条件:学校推荐的学生在五、六年级期间,至少有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综合荣誉(如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江东之星”、“江东区十佳少先队员”等)或被评为校级学习积极分子。同时要求五年级上学期、五年级下学期、六年级上学期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期末成绩均为优(以教导处备案为准),其他学科期末成绩每学期均为良及以上。
2. 身体和心理健康。根据宁外、兴宁“全寄宿制”要求,所推荐的学生必须身体和心理健康,独立生活能力较强。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如:哮喘病、心脏疾病、梦游、癔病、尿床、癫痫等身体和心理疾病等。
3. 符合语言学习的基本生理要求。没有学习外语的先天障碍,例如口吃、先天性发音不准、吐字有障碍等。(兴宁中学中无此要求)
4. 认同宁外、兴宁办学理念并自愿要求到宁外、兴宁就读。(宁外全免费;兴宁中学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学杂费4950元/学期(未扣除国家减免部分)、住宿费350元/学期。)
5.学生只能选择参加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其中一所学校的推荐工作,不能兼报。
(三)推荐程序:
1、学校成立“2016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律检查小组”。
宁波市李惠利(朱雀)小学2016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伊阳
副组长:冯丽君
组 员:周灵宇、周红、陈展雷、金琦、童常春、陈燕、卢亚君、徐骄杨、马松娃、张红波、五年级家长代表
宁波市李惠利(朱雀)小学2016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工作纪律检查小组:
组长:俞媚娜
副组长:周晓辉
组员:叶子、沈敏、五年级家长代表
2、操作流程:
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综合评定——名单公示——上报名单
3、具体要求
操作程序 | 具体要求 | 责任部门 |
自愿报名 |
对照推荐条件,符合学生,将成绩报告单、三好生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上交班主任处,由班主任进行第一次审核。 对照推荐条件,学生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确认,在推荐小组、纪律检查小组监督下在规定时间内家长将《宁波市李惠利(朱雀)小学2016年宁外、兴宁推荐学生综合信息表》投入信箱内;并公示宁外、兴宁报名学。 |
班主任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纪律检查小组 |
资格审核 | 由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示候选人名单及综合素质认定结果。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纪律检查小组 |
综合素质认定 |
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获得个人省第一名(一等奖)及以上,加3分,获得个人市第一名(一等奖)或省第二-六名(省二、三等奖),加2分;获得个人区第一名(一等奖)或市第二-六名(市二、三等奖),加1分;获得个人区第二-六名(区二、三等奖),加0.5分。 本校组织的团体比赛获省第一名(一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参与者,加1.5分,获得市第一名(一等奖)或省第二-六名(省二、三等奖)的主要参与者,加1分;获得区第一名(一等奖)或市第二-六名(市二、三等奖)加0.5分;获得区第二-六名(区二、三等奖)的主要参与者加0.3分。若无获奖证书,以比赛照片或视频为准。 注1:以上获奖须在2014年4月30日——2016年4月30日期间,同一类别竞赛不累计加分,团体与个人不累计加分。以上加分,最高为3分。 注2:“同一类别”指音乐、书画、体育、科技、信息技术、文学、英语等。 注3:教育行政部门指:教育部、教育厅、教育局、教研室。 注4:获奖认定以证书中的公章为准。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纪律检查小组 |
综合能力评定 |
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能力评定:共200分 1.过程性评定:五上、五下、六上语文、数学、英语期末成绩平均分,计100分。 2.推荐性评定:计100分。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纪律检查小组 |
张榜公示 | 综合能力评定与综合素质认定总得分按从高到低获得推荐资格。推荐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接受监督。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
材料上报 | 根据相关要求上报材料。 | 教导处 |
附宁外、兴宁推荐工作日程安排:
日程 | 工作内容 |
4月13日 |
1. 成立宁外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纪律检查小组;讨论并通过学校宁外、兴宁招生推荐方案。 2. 学校宁外招生推荐方案上报区教育局备案。 3. 网上公示《李惠利(朱雀)小学2016年推荐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初一新生方案》 |
4月18日 | 接受自愿报名,填写《李惠利(朱雀)小学2016年宁外、兴宁推荐学生综合信息表》 |
4月20日 | 在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纪检检查小组部分代表监督下,9:00-9:30家长将《李惠利(朱雀)小学2016年宁外、兴宁推荐学生综合信息表》投入投票箱内。班主任进行初审报名学生成绩单、三好生、学习积极分子及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4月25日 | 完成资格审核、综合素质认定工作 |
4月29日 | 宁外、兴宁推荐候选人名单及综合素质认定结果公示 |
5月3日 | 下午3:00——4:30推荐候选人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综合能力评定 |
5月4日 | 公示宁外、兴宁推荐生名单,公示三天。 |
5月6日 | 上报材料,推荐工作结束。 |
咨询电话 | 教导处 87892049 |
备注:
1.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 有自己子女或亲戚参加本次推荐的教师主动回避,不参加本次推荐工作。
3. 为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六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除配合做好前期资格审查外,一律不参加本次推荐的其他所有工作。
4. 因不可抗拒原因,经学校同意,在五上、五下、六上三次期末测试中,缺考次数累计超过三分之一以上者,均视作自动放弃宁外、兴宁推荐资格。
5. 当综合能力评定与综合素质认定总得分相同时,推荐性评定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宁波市李惠利(朱雀)小学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