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波东柳小学毕业生推荐入宁外、兴宁工作方案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甬教基([2015]41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和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采用“学生对照条件自愿报名、填写志愿、学校根据程序择优推荐”的办法,特制定宁波市东柳小学2016年宁波外国语学校和兴宁中学推荐方案。
(一)推荐名额:
根据江东区教育局推荐名额分配,我校共有毕业班2班,推荐宁波外国语学校名额1人,兴宁中学名额2名。
(二)推荐条件:
1、学业和表现优秀。本校应届毕业班中德智体美综合素质和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生五上、五下、六上期末语文、数学、英语总成绩名列年级前茅,其它学科达到良好以上(以教导处备案为准)。
宁波外国语学校推荐条件:在五、六年级期间,曾经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二次被评为学习积极分子。
兴宁中学推荐条件:在五、六年级期间,至少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学习积极分子。
2、身体和心理健康。根据宁外、兴宁“全寄宿制”要求,所推荐的学生必须身体和心理健康,独立生活能力较强。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如:哮喘病、心脏疾病、梦游、癔病、尿床、癫痫等身体和心理疾病等。
3、符合语言学习的基本生理要求。没有学习外语的先天障碍,例如口吃、先天性发音不准、吐字有障碍等。(兴宁中学无此要求。)
4、认同宁外、兴宁办学理念并自愿要求到宁外或兴宁就读。
5、学生只能选择参加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其中一所学校的推荐工作,不能兼报。
(三)推荐程序:
1、学校成立“2016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律检查小组”
东柳小学2016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毕亚俊
副组长:曹晓玲
组 员:江华杰、黄唯一、刘馨泽、五年级家长代表2名。
东柳小学2016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工作纪律检查小组
组 长:王海明
组 员:刘晨声、俞 璐、 严、凤
备注:
①子女参加本次推荐的教师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推荐工作;
②为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六年级班主任、任课老师除配合做好前期资格审查以外,一律不参加本次推荐的其他所有工作。
2、操作流程 :
对照条件、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综合成绩认定——名单公示——上报教育局及宁外、兴宁中学
3、具体要求
操作程序 | 具体要求 | 责任部门 |
自愿报名 | 对照推荐条件,学生书面申请填报志愿,家长签字同意确认,在规定时间内将《2016年宁外、兴宁推荐学生申请表》放入校门口的投票箱中。并将成绩报告单、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上交班主任。 | 班主任 |
资格审核 | 由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律检查小组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并公示候选人名单。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
综合成绩 |
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统一进行综合成绩评定,计算五上年级、五下年级和六上年级的期末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总和。 如出现总成绩并列,则参照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获奖等第和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具体见以下细则: 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获得个人市第一名(一等奖)及省前八名加3分;个人区第一名(一等奖)或市第二-六名(市二、三等奖)加 1分; 团体比赛获区级第一名(一等奖)、市一、二、三等奖(前六名)及以上的主要参与者,加1分。 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省级:3分;市级:2分;区级:1分 注1:以上获奖和荣誉称号的须在2014年9月1日——2016年4月14日期间,同一类别竞赛不累计加分,团体与个人不累计加分。以上加分,累计最高为5分。 注2:“同一类别”指音乐类、书画类、体育类、科技类、信息技术类、文学类、英语类等。 注3:团体比赛必须以学校组织的为准。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纪律检查小组 |
张榜公示 |
按照综合成绩总得分从高到低,确定规定名额的宁外、兴宁推荐资格。推荐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接受监督。 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以各级各类教育局(或下属教研室)组织的竞赛获奖得分高者入选。如综合成绩和竞赛得分均为相同,则公开抽签决定。如要放弃,必须在公示期内提出,一旦公示期结束,被推荐学生的学籍档案将按规定程序上交。公示期至4月28日下午3:00止。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
材料上报 | 根据相关要求上报材料。 | 教导处 |
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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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 | 工作内容 |
4月13日(周三) | 成立宁外兴宁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纪律检查小组 |
4月13日(周三) |
1.召开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律检查小组会议 2.讨论并通过学校宁外、兴宁招生推荐方案上报区教育局备案。 |
4月14日(周四) | 网上公示《东柳小学2016年宁外、兴宁推荐方案》 |
4月14日(周四) | 召开家长会,家长会后符合条件的自愿领取申请表 |
4月18日(周一) |
1、请于4月18日(周一)下午1:00之前,由孩子的家长或孩子本人将《2016年宁外、兴宁推荐学生申请表》放入学校门口的投票箱中。当日的下午1:10在推荐小组、纪律检查小组的监督下开箱登记并公示报名学生及相关志愿,逾期不候。 2、家长或学生向班主任递交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班主任初步审核后,于4月18日下午3:00之前交给教导处,逾期不候。 |
4月20日(周三) | 3:30公布推荐候选人名单 |
4月26日(周二) | 12:15学校统一组织综合成绩评定 |
4月26日(周二) | 宁外、兴宁推荐生名单公示 |
4月28日(周四) | 上报材料,推荐工作结束 |
学校投诉电话 | 55331692 |
备注: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宁波市东柳小学
201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