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波曙光小学毕业生推荐入宁外、兴宁工作方案
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2016年初一新生招生方案》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和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采用“学生自愿报名、择优推荐”的办法,特制定宁波市曙光小学2016年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学校择优推荐方案。
(一)推荐名额:
根据江东区教育局推荐名额分配,曙光小学推荐宁波外国语学校名额5人;兴宁中学名额4人。
(二)推荐条件:
1、本校应届毕业班中德智体美综合素质和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指五上、五下、六上期末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均为优,其中兴宁中学科学成绩要求达到优秀)体育成绩评定至少一次良以上。(以教导处备案为准)。而且在五、六年级期间,曾经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二次被评为学习积极分子(兴宁中学为至少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学习积极分子或同级同类荣誉)。
2、身体和心理健康。根据“全寄宿制”要求,所推荐的学生必须身体和心理健康,独立生活能力较强。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如:哮喘病、心脏疾病、梦游、癔病、尿床、癫痫等身体和心理疾病等。
3、符合语言学习的基本生理要求。没有学习外语的先天障碍,例如口吃、先天性发音不准、吐字有障碍等。(兴宁中学无此要求)
4、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并自愿要求到该校就读。
5、因不可抗拒因素,并经学校同意五、六年级期末语、数、英三门学科缺考累计达到或 超过三分之一者,视作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6、学生只能选择参加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其中一所学校的推荐工作,不能兼报。
(三)推荐程序:
1、学校成立“2016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律检查小组”。
宁波市曙光小学2016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灿军(校长)
副组长:倪雅红(教科主任)周颜(政教主任)
组 员:娄冬芳(教研组长)钱秀琴(教研组长)顾静益(教研组长) 方静(教研组长)蒲璐(五年级家长代表)王静(五年级教师代表)
宁波市曙光小学2016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工作纪律检查小组:
组 长:童维静(支部书记)
副组长: 马央辉(政教助理)
组员:洪雪玲(四年级家长代表) 张丽丽 (教研组长) 陈 燕(总务主任)
注:①教师有子女或亲戚参加本次推荐的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推荐工作;
②为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六年级班主任、除配合做好前期资格审查以外,一律不参加本次推荐的其他所有工作。
2、操作流程:
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综合评定——名单公示——上报名单
3、具体要求
操作程序 | 具体要求 | 责任部门 |
自愿报名 |
对照推荐条件,符合学生,将成绩报告单、三好学生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上交班主任,由班主任进行第一次审核。 对照推荐条件,学生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确认,在推荐小组,纪律检查小组监督下在规定时间内将《宁波市曙光小学2016年宁外、兴宁推荐学生综合信息表》投入信箱内。 |
班主任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纪律检查小组 |
资格审核 | 由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示候选人名单及综合素质认定结果。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纪律检查小组 |
综合素质认定 |
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现场各类竞赛,获得个人市第一名(一等奖)及以上,加2分;个人区第一名(一等奖)或市第二-六名(市二、三等奖)加1分。 本校组织的团体比赛获区级第一名(一等奖)、市一、二、三等奖(前六名)及以上的主要参与者,加0.5分。若无获奖证书(以参加比赛照片或视频为准),请注明指导教师。 注1:以上获奖须在2014年5月1日——2016年4月30日期间,同一类别竞赛不累计加分,团体与个人不累计加分。以上加分,最高为2分。 注2:“同一类别”指音乐、书画、体育、科技、信息技术、文学、英语等。 注3: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教育厅、教育局、教研室。 注4:获奖认定以证书中公章为准。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纪律检查小组 |
综合能力评定 |
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能力评定:共100分 1.过程性评定:五上、五下、六上语文、数学、英语期末成绩,占总分50%。 2.推荐性评定:语、数、外占总分的50%。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纪律检查小组 |
张榜公示 | 综合能力评定与综合素质认定总得分按从高到低获得推荐资格。推荐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接受监督。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
材料上报 | 根据相关要求上报材料。 | 教导处 |
附宁外、兴宁推荐工作日程安排:
(一)制订方案:完成截止时间:4月15日(周五)4:30之前
序号 | 具体工作 | 负责 | 备注 |
1 | 成立宁外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纪律检查小组;讨论并通过学校宁外、兴宁招生推荐方案。 | 推荐领导小组 | |
2 | 学校宁外、兴宁招生推荐方案上报区教育局备案,并在学校校园网公示。 | 纪律检查小组 |
(二)班级初审工作: 完成截止时间:4月19日(周二)中午11:00之前
序号 | 具体工作 | 负责 | 备注 |
1 | 各班主任老师根据学籍卡档案中的成绩,查询符合推荐资格学生人数,上报领导小组。 | 各班主任 | |
2 | 教导处根据各班上报人数,发放《宁波市曙光小学2016年宁外、兴宁推荐学生综合信息表》 | 朱建平 |
(三)审核工作: 完成截止时间:4月21日(周四)中午11:00之前
序号 | 具体工作 | 负责 | 备注 |
1、 | 上午9:00-9:30家长将《宁波市曙光小学2015年宁外、兴宁推荐学生综合信息表》投入投票箱内,9:30现场完成检票、登记工作。 | 推荐领导小组 | |
2 | 班主任进行初审报名学生成绩单、三好生、学习积极分子及相关获奖证书原件,上交马央辉老师。 | 纪律检查小组 |
(四)综合素质认定 完成时间:4月25日(周一)下午4:00之前
序号 | 具体工作 | 负责人 | 备注 |
1 | 下午1:00在会议室学校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并签名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纪律检查小组 | |
2 | 有综合素质加分的学生,根据所提交的证书及加分规则,予以加分. 并签名 | ||
3 | 将候选学生五上、五下、六上期末语、数、英的成绩汇总,计算出50%后的成绩 |
(五)综合能力评定(过程性评定) 完成时间:4月29日(周一)下午4:00之前
序号 | 具体工作 | 负责人 | 备注 |
1 | 下午1:00在会议室学校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并签名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纪律检查小组 | |
2 | 有综合素质加分的学生,根据所提交的证书及加分规则,予以加分. 并签名 | ||
3 | 将候选学生五上、五下、六上期末语、数、英的成绩汇总,计算出50%后的成绩 |
(六)综合能力评定(推荐性评定) 时间:5月3日(周三)下午3:00——4:30
序号 | 具体工作 | 负责人 | 备注 |
1 | 安排考务工作(严格按照毕业考要求操作) | 倪雅红 | |
2 | 批改试卷、登分、汇总三项成绩总分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纪律检查小组 |
(七)推荐人名单公示 完成时间:5月4日
(八)上报材料,推荐工作结束。 时间:5月6日
备注:
1.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 当综合能力分数相同时,推荐性评定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 录取学生自愿放弃推荐资格,须家长出具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其名额由学校根据综合能力评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予以补录。
咨询电话 校长室 87334905 教导处 87379710
宁波市曙光小学
2016-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