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行知实验小学毕业生推荐入兴宁、宁外方案
一、推荐名额
根据江东区教育局推荐名额,今年宁外2个,兴宁3个
二、推荐条件
1.本校应届毕业班中,德智体美综合素质和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宁外:(以教导处备案为准)
学业和表现优秀。各小学推荐的应届毕业生,学业成绩(指在五、六年级期间的语文、数学和英语成绩)名列年级前茅、学习能力出众;而且在五、六年级期间,曾经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二次被评为学习积极分子。(已经取消评选三好学生的学校,请推荐本校等同于三好学生称号的荣誉获得者)
兴宁:(以教导处备案为准)
学业和表现优秀。各小学推荐的学生应当在本校应届毕业生中学业成绩名列年级前茅,且行为习惯优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五、六年级主要学科(语文、数学、外语、科学)学业成绩达到优秀等第。
②在五、六年级期间,至少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学习积极分子。(或等同于上述各项荣誉的星级学生等)
2.身体和心理健康。根据全寄宿制要求,所推荐的学生必须身体和心理健康,独立生活能力较强。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如哮喘病、心脏疾病、梦游、癔病、尿床、癫痫等身体和心理疾病等。
3.符合语言学习的基本生理要求。没有学习外语的先天障碍,例如口吃、先天性发音不准、吐字有障碍等。
4.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并自愿要求到该校就读。
5.学生只能选择参加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其中一所学校的推荐工作,不能兼报。
三、推荐程序
1.综合素质认定:共2分
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获得个人市第一名(市一等奖)及以上,加2分;个人市第二—六名(市二、三等奖)区第一名加1分;个人区第二、三名(区二等奖)加0.5分。
本校组织的团体比赛获区级第一名(一等奖)、市一、二、三等奖(前六名)及以上的主要参与者,加0.5分。若无获奖证书,以比赛照片或视频为准。
注1:以上获奖须在2014年5月1日—2016年4月30日期间,同一类别竞赛不累计加分,团体与个人不累计加分。以上加分最高为2分。
注2:“同一类别”指声乐、舞蹈、书画、体育、科技、信息技术、文学、英语等。
注3:教育行政部门指教育部、教育厅、教育局、教研室。
注4:获奖认定以证书中的公章为准。
2.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能力评定:共100分
(1)过程性评定:五上、五下、六上语文、数学、英语期末成绩,占总分50%。
(2)推荐性评定:语文、数学、英语占总分50%。
3.当综合能力评定与综合素质认定总得分相同时,推荐性评定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三)推荐程序:
1、学校成立“2016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律检查小组”。
行知实验2016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増焕(校长)
副组长:沈晓英(副校长) 俞月娟(教导主任)
组 员:王霞、王琳芳、毛益东、唐晓露、徐俭勤、李乐、
六年级每班一位学生家长代表
(601童川博妈妈、 602丁治凯 603崔佳文妈妈、604虞申捷妈妈)
行知实验小学2016年宁外招生推荐工作纪律检查小组:
组 长:郑良娣(书记)
副组员:沈莉伊(校长助理)
组 员:吴望舒 陈玲珠
注:自己子女及亲属参加本次推荐的教师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推荐工作;
2、操作流程 :
自愿报名——班级初推---资格审核——综合认定——名单公示——上报宁外、兴宁
3、具体要求
操作程序 | 具体要求 | 责任部门 |
自愿报名 | 对照推荐条件,学生书面申请,家长确认并签字,在规定时间内将《行知实验2016年宁外推荐学生综合评定表》;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上交班主任处。 | 班主任 |
资格审核 | 由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
综合成绩 | 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统一进行综合成绩评定,计算五上年级、五下年级和六上年级的期末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总和。组织推荐性评定。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纪律检查小组 |
张榜公示 | 按照综合成绩总得分从高到低和自己申报确定规定名额的宁外、兴宁推荐学生名单。推荐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接受监督。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
材料上报 | 根据相关要求上报材料。 | 教导处 |
附宁外、兴宁推荐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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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 | 工作内容 |
4月18日 | 成立宁外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纪律检查小组;讨论并通过学校宁外、兴宁招生推荐方案。 |
4月18日 | 学校宁外、兴宁招生推荐方案上报区教育局备案 |
4月18日 | 网上、公告栏公示《行知实验小学2016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方案》 |
4月19日 | 接受自愿报名,填写《行知实验小学2016年宁外、兴宁推荐学生综合信息表》 |
4月20日 | 在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纪检检查小组部分代表监督下,7:50-8:05家长将《行知实验小学2016年宁外、兴宁推荐学生综合信息表》投入投票箱内,并公示报名学生。班主任进行初审报名学生成绩单、三好生、学习积极分子及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班主任完成五上、五下、六上语文、数学、英语期末成绩汇总工作。 | |
4月25日 | 完成资格审核、综合素质认定工作 |
4月29日 | 宁外、兴宁推荐候选人名单及综合素质认定结果公示 |
5月3日 | 领卷:下午2:00 |
考试:下午3:00—4:30推荐候选人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综合能力评定 | |
改卷:下午4:45---7:00 | |
5月3-5日 | 公示宁外、兴宁推荐生名单,公示三天。 |
5月6日 | 上报材料,推荐工作结束。 |
咨询电话 | 教导处56688701 |
备注:
1.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 有自己子女或亲戚参加本次推荐的教师主动回避,不参加本次推荐工作。
3. 为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六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除配合做好前期资格审查外,一律不参加本次推荐的其他所有工作。
4. 因不可抗拒原因,经学校同意,在五上、五下、六上三次期末测试中,缺考次数累计超过三分之一以上者,视作自动放弃宁外、兴宁推荐资格。
5. 当综合能力评定与综合素质认定总得分相同时,推荐性评定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行知实验小学
201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