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镇安小学毕业生推荐入宁外、兴宁方案
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2016年初一新生招生方案》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和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采用“学生自愿报名、择优推荐”的办法,特制定宁波市镇安小学2016年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择优推荐方案。
(一)推荐名额:
根据推荐名额数,我校推荐宁波外国语学校名额3人;兴宁中学名额3 人。
(二)推荐条件:
1、本校应届毕业班中德智体美综合素质和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生五上、
五下、六上期末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均为优(以教导处备案为准)(兴宁中学还要求科学)。而且在五、六年级期间,曾经有被评为1次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学习积极分子(学习积极分子宁外要求2次)。
2、身体和心理健康。根据“全寄宿制”要求,所推荐的学生必须身体和心理健康,独立生活能力较强。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如:哮喘病、心脏疾病、梦游、癔病、尿床、癫痫等身体和心理疾病等。
3、符合语言学习的基本生理要求。没有学习外语的先天障碍,例如口吃、先天性发音不准、吐字有障碍等。(兴宁中学无此要求)
4、认同上述2所学校办学理念并自愿要求到该校就读。
5、学生只能选择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其中一所学校的报名申请,兼报无效。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品行不端,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自私的,不孝顺的学生。不参加校园义工等活动的学生。
(2)不爱惜学校声誉。学生及家长的言行严重影响学校声誉的;不参加学校团队比赛及相关训练活动的学生。
(3)体育没有达到良好的。(体质特殊的孩子 凭相关证明)
(三)推荐程序:
1、学校成立“2016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律检查小组”。
宁波市镇安小学2016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顾秋红(校长) 副组长:孙惠惠(校长助理)、陈颖(教导主任)、 五年级家长代表1名
组员:任超琼、林小桃(负责档案)、五年级班主任和家长代表4名。
宁波市镇安小学2016年宁外、兴宁推荐性学力测试考务小组:
组长:孙惠惠(校长助理)
副组长:陈颖(教导主任)五年级家长代表2名(全程监督)
成员:监考:家长代表(每个教室2名)
批卷:五年级任课老师(装订流水阅卷)
结分登分:家长代表2名
镇安小学2016年招生推荐工作纪律检查小组:
组长:谢安全(工会主席) 四年级家长代表1名
组员:四年级班主任及家长代表4名。
注:①教师有子女或亲戚参加本次推荐的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推荐工作;
②为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六年级班主任、任课老师除配合做好前期资格审查以外,一律不参加本次推荐的其它所有工作。
2、操作流程: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综合评定——名单公示——上报
3、具体要求
操作程序 | 具体要求 | 责任部门 | |
自愿 报名 |
1、对照推荐条件,学生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确认,在规定日期内,将《宁波市镇安小学2016年推荐学生综合评定自愿申报表》、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上交档案处(总务处林小桃老师处),家长签字封存,逾期不候。 |
教 导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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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 审核 |
由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参加推荐性学力测试。 | 推荐工作小组 | |
综合成绩评估 | 综合学力评估 |
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综合学力评定:共100分 1.过程性评定:五上、五下、六上语文、数学、英语期末成绩总分的平均分(兴宁中学的加科学成绩),50%。 2、推荐性学力测试,50%。(一张综合卷,内容涉及语文、数学、英语。) |
推荐工作小组 |
综合素质认定 |
综合素质:总分20分,50%折合后满分10分。 1.个人获得市第一名(一等奖)及省级获奖加5分,区第一名(一等奖)或获市级奖项(名次)加3分,区级以上其余奖项加2分。 2.团体比赛获市第一名(一等奖)及省级奖项的加5分,获区一等奖、市获奖的加3分;获区级奖项(名次)等加2分;参与者加1分(团体成员名单以档案室存档名单为准); 3.发表在公开刊物(CN)每篇得0.5分。(署名镇安小学有效) |
推荐工作小组 | |
注释 |
1.以上获奖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团体比赛必须以学校组织的为准。在2013年9月1日——2016年4月29日期间(以获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有效,同一竞赛项目不累计加分,团体与个人不累计加分。“市”指地级市,外省市获奖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官网公布为准。 2.“同一类别”指体育类、艺术类、科技信息类、其他类。四类合计总分20分。每类封顶5分。类别区分以公章为准。 3.综合成绩满分110分。若综合成绩相同,则看综合学力成绩,分数高者推荐;若综合学力成绩再相同,则抽签决定。 4.若有争议,由推荐工作小组在纪律检查小组的监督下,商议后表决通过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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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榜公示 | 按照综合成绩总得分从高到低确定规定名额的宁外、兴宁推荐学生名单。推荐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接受监督。 | 推荐工作小组 | |
材料上报 | 根据相关要求上报材料。 | 教导处 |
附宁外、兴宁推荐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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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 | 工作内容 |
4月19日 | 成立宁外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纪律检查小组;讨论并通过学校宁外、兴宁招生推荐方案。 |
4月20日 | 网上、公告栏公示《镇安小学2016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方案》 |
4月22日 | 学校宁外、兴宁招生推荐方案上报区教育局备案 |
4月22日 | 自愿报名,填写《镇安小学2016年宁外、兴宁推荐学生综合信息表》 |
4月29日 | 家长亲自上交相关申报材料到总务处林小桃老师处签名封存,时间:下午1:00——4:30 |
5月3日 初定 |
工作小组进行初审报名学生成绩单、三好生、学习积极分子及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完成综合学力、综合素质认定工作。下午3:00——4:30候选人参加推荐性学力测试。(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而定。) 下午6:00所有申请的家长到校确认审核结果,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
5月3日 | 公示宁外、兴宁推荐生名单,公示三天。 |
5月6日 | 上报材料,推荐工作结束。 |
电话 | 咨询电话 教导处 55229296 监督电话(书记室)55229298 |
备注:
1.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 在五上、五下、六上三次期末测试中,缺考次数累计超过三分之一以上者,视作自动放弃宁外、兴宁推荐资格。
宁波市镇安小学
201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