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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余姚市小升初之中小学招生工作问答

奥数网 2016-04-26 13:20:05

  2016年小升初在即,余姚市近日发布了中小学招生工作问答,详情如下:

  :流动人口子女在余姚市申请入读小学、初中一年级有何规定?

  :流动人口子女需要在余姚市入读小学、初中一年级,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1.有稳定职业(父母至少一方与余姚市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在我市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父母至少一方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中的用工单位或营业执照中的单位一致);

  3.在我市父母双方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年及以上;并有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两证地址相符;

  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流动人口子女入读的程序是什么?和往年有什么不同?

  :今年市府办印发了《关于做好余姚市2016 年流动人口子女人学工作意见》 (余政办发〔 2016 〕 19 号),根据这个文件,对流动人口子女入读的程序做了以下规定,和去年有较大区别。

  (一)填写《余姚市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段学校入学资格审定申请表》。对照以上入学条件,符合所有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父母填写表格。表格可在余姚市教育信息网上下载,也可以在各报名点领取。

  (二)报名及初审。在规定时间(2016年5月7日、8日报名,逾期一律不再受理),流动人口子女父母持《余姚市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段学校入学资格审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报名点报名。报名点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收下《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报名点汇总初审通过名单,于2016年5月11日前把汇总名单及《申请表》和相关复印件上报乡镇(街道)社务办。报名点的设置,城区四街道由市教育局和所在街道协商后由教育局统一公布,其余由乡镇(街道)自行确定、公布。

  (三)乡镇(街道)社务办组织审定。乡镇(街道)社务办在收到报名点上交的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2016年5月 31日前)组织有关部门完成审定。审定时,有关部门在每份《申请表》上写明审定结果,并盖章签名,再由乡镇(街道)社务办签署审定意见。审定未通过的,材料退回报名点,报名点及时通知家长,并退回材料。社务办做好流动人口子女入学资格审定资料的存档及有关统计工作。

  2016年6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社务办把审核通过的审定申请表及汇总名单交教辅室,城区四街道教辅室把审定申请表及名单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四)安排入学。教辅室或教育局基教科根据区域教育资源分布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子女进行统筹安排,并开具入学通知书。接收学校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由此可见,去年城区的是先到所在街道的卫生计生、公安、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等四个部门审核,然后把材料交到街道社务办,最后到教辅室领取通知,去学校正式报名。今年,为方便群众,采用了分街道定报名点在两天内集中报名的方法,家长不用再到各部门分头去审核盖章。当然还要经过初审和集中审核的程序。其他乡、镇(街道)的审核程序也相应有了变化。

  需要提醒的是:社保等各类材料的截止日是4月30日,到定点报名学校的时间是5月7日、8日。不要错过时间,逾期不再办理。如果初审不符合条件,材料马上退回。如集中审核不符合条件,由报名点电话通知,退回材料。另外,材料不要造假,一旦发现,将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016年要求入小学一年级的儿童年龄标准如何?

  :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九条规定,2016年新生入学须年满6周岁(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不足龄的不得入读。超龄的要验证去年办理的延缓入学材料,如果没有,不予办理。

  :今年的义务段招生政策和往年比有什么变化?

  答: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

  1.今年对房产证的要求是完全产权,即要100%的产权。以前,如果产权是多人共有,申请就读的只要求达到50%以上产权就可以入学。今年出此政策的主要原因:一是目前有些学校学额逐渐趋紧,入学政策自然收紧;二是之前对产权的要求低,导致不少人为读书拼凑着买热门学校学区内的房子,而实际并没有居住,两户人家也根本无法实际居住。

  2.明年开始,房产证要满一年以上。今年对此政策先进行了预告。出此政策的主要原因:一是目前有些学校学额逐渐趋紧,入学政策自然收紧;二是热门学校学区内为读书买卖房子现象比较多,造成了招生计划无法把控。有的人钻政策空子,纯粹为读书而买房,并没有实际居住。入读以后,又卖房。慈溪今年把光有房产证而无户籍的不再视作学区生,只允许在学额有余的情况下,按照房龄长短招收部分学生,而且要求本套房子内没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小学或者初中就读。鄞州区要求房产证两年以上作为入学条件。相比而言,我市的招生要求还是比较低的。

  3. 余姚市山区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条件也有所提高:其父母均在城区或其他乡、镇(街道)工作、居住一年以上,且父母一方在工作地缴纳社保的。明年开始,父母一方在工作地缴纳社保需一年以上。之前,没有在工作地缴纳社保的要求,今年要求缴纳,但没有缴纳时间要求,明年开始缴纳时间要一年以上。为什么提高门槛?因为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有的家长没有真正在城区工作,但伪造劳动合同和租房证明,以此进入城区初中或小学就读。有了社保证明这个条件,作假就不容易了。要有社保证明,目的是证明家长真正在工作地工作。

  :今年初中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如何招收体艺特长生?如何招生信息技术特长生?

  :为深化学校体育艺术特色创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个性特长,今年继续实行余姚市级及以上体艺特色初中招收特长生。

  体艺特长生须符合条件:体育特长生必须获得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余姚市级比赛个人前三名,宁波市级比赛个人前六名,余姚市级以上集体项目前六名的运动员(该生须为主力队员)。学生的特长项目与体育点传校的项目须一致。艺术特长生必须获得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宁波市艺术比赛单项二等奖以上奖项或者余姚市单项奖一等奖的学生。学生的特长项目与艺术特色学校的项目须一致。

  体艺特长生招收名额规定是:每个特长项目,每年允许招收非本教育服务区特长生4名。宁波市特色校允许多招1名,省级特色校允许多招2名,且允许这2名在全市范围内招收。

  同时,要注意几点:1.符合条件的体艺特长生必须本人向有资质招生的特色校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要有学生签名,也要有家长(法定监护人)签字方才有效。2. 本教育服务区有体艺校,且该校的项目和本人特长项目相一致的,特长生不得向其他体艺特色校申请。3.体艺特长生只能向一所学校提出申请,申请没有成功,可以再向其他学校提出申请。已经被申请的学校录取了,不得撤销申请去另一所学校,若要撤销申请,则该学生回原教育服务区学校就读。4.申请成功,特长生必须参加训练,如不训练,取消今后普高自主招生资格。

  信息技术特长生招生是今年新增的。主要是为了培育、促进信息技术特色学校的发展。

  确定今年具有招生资质的公办学校是:子陵中学和舜水中学。招收对象为:必须获得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余姚市青少年计算机程序设计比赛三等奖以上的学生。招生名额为:允许招收非本教育服务区特长生5名。其中三等奖学生不超过3名。注意点和体艺特长生招生相同。

  :就读民办流动人口子女学校需要什么条件?

  :不符合就读公办学校的流动人口子女可以回原籍或者申请就读本市的民办流动人口子女学校。但也要满足下面的入学条件:其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已取得本市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并居住一年以上且在本市就业,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应在本乡镇街道或者市教育局划定的教育服务区学校就读,不得跨区域、跨教育服务区就读。

  :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升高政策是什么?

  :报考我市高中段学校的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符合我市小学升初中条件,进入我市初中阶段学校学习,并具有完整的我市初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近三年内至少要参加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的随迁子女,同时符合我市中考报名的其他条件的,可在我市初中就学地报名参加初中升高中考试与录取。随迁子女在中考后参加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与我市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政策。社保、劳动合同和租房协议等截止日为4月30日。

  问: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今年暂不符合初中升高中条件该怎么办?

  :今年仍有可能会有部分随迁子女暂时达不到相关条件,我们制定了两条措施予以缓冲。一是同意随迁子女就地中考(借考),出具中考分数和可录取在相应高中段学校的证明,转回原籍就读相应高中。二是仍持续原来的政策,可以报考我市职业高中。

  问:新生报名须准备哪些材料?

  :根据教育局招生文件,符合入学条件的,需准备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第一类

  1. 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仅限住宅房和商住用房,产权100%,以下同)一致的,需持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材料;

  2. 儿童、少年的户籍在教育服务区内,父母无房且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和住房在教育服务区内的,需持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父母城区内无房证明(房管局出具)等相关材料;

  3. 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后初次申报的户籍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和住房在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后初次申报后一直在教育服务区内的,持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

  4. 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教育服务区内有房产,而无户籍的,或者拆迁户安置地在教育服务区内的,需持户口簿、房产证(或拆迁安置协议)等;

  二、第二类

  1.有户籍(含集体户口),而在城区或乡镇(街道)内无房,租房、借房住的,需凭户口簿,租(借)房合同、父母城区内无房证明等;

  2.拆迁后未购置房屋而暂居他处的,凭拆迁协议,户口簿;

  3.在姚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需凭护照等相关证件和侨办、台办证明,来(回)姚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凭有关协议和人才办证明,烈军属子女、安置军人子女需凭烈士证、军属证等相关证件和人武部证明;

  4.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或在国外留学,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寄养在在姚亲属家庭的,需凭父母工作单位证明和申请书等相关证明,亲属户口簿和房产证;

  5.在姚工作的外籍人士子女,应持护照等相关资料和家长提交的申请表;

  6.有余姚市户籍,但父母双方均为丧失监护能力的残疾人,跟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提供户口簿、父母残疾证、委托监护人证明材料、委托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材料;

  7.父母双方离婚,房产判给一方,小孩随另一方而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抚养方城区内无房证明;

  8.符合条件的山区适龄儿童、少年,凭户口簿,父母双方的劳动合同或者营业证照、居住证明、企业用房证明、父母一方的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

  9. 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提供:

  (1)在我市区域内和用工单位签订的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

  (2)目前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的证明;

  (3)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已经取得一年及以上的《浙江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并有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两证的地址相符;

  (4)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签发的,并由我市乡镇(街道)计生部门查验盖章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余姚市卫生和计生部门一个月内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等”。(各类资料截止日为2016年4月30日)。

  三、其他

  初中入学,另需随带《初中入学验证通知书》或者教育局所发《统配生通知书》。城区直升初中的,需出具城区无房证明。

  房产证等各类材料截止日为:2016年5月31日(另注明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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