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波市爱菊艺校毕业生推荐入三校方案
为做好向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海曙第二外国语学校推荐小学毕业生工作,从有利于推荐工作的稳定,有利于减轻小学生的课业负担,积极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出发,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爱菊艺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推荐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二、推荐条件
按照宁外、兴宁中学、海二外的推荐条件(详见宁外、兴宁网、海二外)推荐。
三、推荐办法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经学校推荐工作小组审核公示后,通过统一的综合评定,确定最后的推荐名单。
四、推荐名额
宁外指定性3名(每班1名),机动性3名;兴宁指定性3名(每班1名),海二外机动性1名。如果指定名额有班级放弃,此名额作为机动名额处理。
五、推荐程序
1、4月21日,学校成立推荐工作小组和纪律监督小组(具体人员名单附后),制定学校推荐方案并递交海曙区教育科审查,审查通过后在学校网站公布。
2、4月21日起,学生对照宁外、兴宁、海二外招生条件,自愿报名。
3、截止4月21日前,凡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准备好相关的资料上交教导处。
4、4月21日,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后,张榜公示初步推荐名单。
5、4月25日,召开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家长会,填写报名志愿表。
6、4月26日,八点前上交志愿表。进行统一的综合评定,根据填写的志愿表,经资格审查,最后确定推荐的名单。为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在整个过程中有纪律监督小组全程监督。
7、4月26日起,对产生的推荐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8、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推荐生,经校长审核并签名、加盖学校公章后,在4月30日之前统一将相关材料上区教育科。
宁波市爱菊艺术学校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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