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波市范桂馥小学毕业生推荐入三校方案
根据《海曙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海曙第二外国语学校等三所学校推荐工作的通知》、《宁波市范桂馥小学重点初中招生名额推荐办法(2013年6月教育议事会通过)》(其中基本条件有修改)、宁波海曙外国语学校、宁波外国语学校和兴宁中学初一新生招生方案(简章),特制定今年重点初中推荐办法如下。
一、推荐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二、推荐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学业和综合表现优秀。五年级上、下学期,六年级上学期语文、数学、英语、(科学 兴宁中学)学业成绩达到优秀等第,体育及其他学科等第总评为良及以上,学习能力、学科成绩、综合素质和各方面表现突出。在五、六年级期间获得过以下荣誉之一的:
①曾经一次被评为校级五星及以上星级少年;
②校级争章夺星评比中获得三星及以上,并且其中获得了规范星、学习星;
③两次被评为校级学习星。
④五、六年级主要学科(语 数 英)学业成绩达到优秀等第。
2、身体和心理健康。根据海二外、宁外的招生要求,所推荐的学生必须身体和心理健康,独立生活能力较强,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如:哮喘病、心脏疾病、梦游、癔病、尿床、癫痫或其它较重的身体或心理疾病。
3、符合语言学习的基本生理要求。没有学习外语的先天障碍,例如口吃、先天性发音不准、吐字有障碍等。(兴宁中学无需此条)
4、认同海曙第二外国语学校、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办学理念并自愿要求到上述三所学校之一就读。
5、小学入学方式为“择校”的,只能报考海曙第二外国语学校。
(二)评分办法
总分 = 综合测试分值 + 综合素质分值
1、综合测试分值:综合测试卷总分。
2、综合素质分值:
(1)个人:五年级上学期以来参加区级及以上相关学科竞赛、运动会(必须是教育局组织)获奖。
区级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1分;
市级第一名4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
省级 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3名3分。
(多项学科竞赛均按最高奖项计入总分,不累计。)
(2)团体:本人必须是校足球队主力队员,五年级上学期以来参加区级及以上足球比赛团体获奖。
区级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1分;
市级第一名4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
省级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
(均按最高奖项计入总分,不累计。)
(3)推荐学生五年级上学期以来如既有个人获奖,又有团体获奖的情况下,以其中最高得分计入总分,不累计。
三、推荐办法
(一)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推荐工作的通知》及三所学校的招生方案,学校制定本校推荐实施方案,确定推荐办法、工作程序、具体日程安排等事宜,于推荐工作实施前上报教育局备案,并在校内公示。
(二)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在征得家长同意后,向所在班级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会同任课教师确定推荐候选人报学校推荐领导小组。经推荐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符合班级推荐条件的候选人名单。
(三)在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意愿的基础上,具有推荐资格的学生填写《2016年海曙区小学毕业生推荐初中学校报名志愿表》,并由家长签名确认。
(四)推荐工作采用“班级初推、学业评定、综合考核、好中择优”的方式,名额到班进行推荐。报名分“单报”和“兼报”两种。单报宁外的学生如果没有录取将失去海二外录取资格;单报兴宁的学生如果没有录取将失去海二外的录取资格;海二外和宁外兼报、海二外与兴宁兼报的学生,录取顺序分别是先海二外后宁外、先海二外后兴宁。
(五)推荐名额:“指定名额”宁外、兴宁各班各一名。海二外“机动名额”一名,所以,本届毕业生所有申报海二外的学生中,总分成绩最好的一名,将被推荐到海二外。(备注:三校收费情况请参照各校招生简章)
(六)学校推荐领导小组以班级为单位,按总分高低择优推荐,确定最后的推荐名单,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推荐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4月21日,成立“推荐领导小组”及“纪律检查小组”,制定推荐办法、工作程序、具体日程安排等方案。推荐办法上报海曙区教育局,同意后备案。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家长和子女参与本次推荐的相关任课老师实行回避制度。
(二)4月22日,推荐办法在学校校园网、学校公告栏上向社会和家长公示。学生根据条件向班主任报名,班主任组织任课教师进行资格审核,上报学校推荐领导小组。(报区教育备案)
(三)4月24日,学校召开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会,并填写《2016年海曙区小学毕业生推荐初中学校报名志愿表》。推荐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并张榜公示初步候选名单。
(四)4月 26日,推荐候选学生参加综合测试。推荐领导小组综合考核,按总分高低择优推荐,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学校的校园网、公告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测试卷报区教育备案)
(五)4月30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推荐生名单和材料送交区教育局教育科。
(全程由纪律检查小组监督)
宁波市范桂馥小学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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