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宁波江东区实验宁外、兴宁推荐方案
(一)推荐名额:
根据江东区教育局推荐名额分配,我校推荐宁波外国语学校名额10人;兴宁中学名额11人。
(二)推荐条件:
1、本校应届毕业班中德智体美综合素质和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生五上、五下、六上期末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均为优(以教导处备案为准)。而且在五、六年级期间,曾经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二次被评为学习积极分子(兴宁中学为“至少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学习积极分子或同级同类荣誉”)。
2、身体和心理健康。根据“全寄宿制”要求,所推荐的学生必须身体和心理健康,独立生活能力较强。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如:哮喘病、心脏疾病、梦游、癔病、尿床、癫痫等身体和心理疾病等。
3、符合语言学习的基本生理要求。没有学习外语的先天障碍,例如口吃、先天性发音不准、吐字有障碍等。(兴宁中学无此要求)
4、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并自愿要求到该校就读。
5、学生只能选择参加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其中一所学校的推荐工作,不能兼报。
(三)推荐程序:
1、学校成立“2016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律检查小组”。
江东区实验小学2016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光霞(校长)
副组长:林敏(书记)张易(副校长)俞平(副校长)李明艳(副校长)
组员:严佩红(教导主任)何波吕娜(副教导主任)胡利绒(德育主任)张玮(六年级年级组长)林意玲、杨一囡、沈海燕、金岙银、何力维(六年级各班主任)吴意波(五年级年级组长)
501吴淼家长吴伟民五1班徐一航家长张莹
江东区实验小学2016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工作纪律检查小组:
组长:林敏(书记)
组员:法制副校长潘利(江东区司法局)吴伊娜(人事干部)何波(副教导主任)季佳赟(语文教研组长)陈刚(体育教研组长)陈洁(英语教研组长)
506陆泓霖家长崔珊珊
2、操作流程:
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综合评定——名单公示——上报名单
3、具体要求
操作程序 | 具体要求 | 责任部门 |
自愿报名 | 对照推荐条件,符合学生,将成绩报告单、三好生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上交班主任处,由班主任进行第一次审核。 | 班主任 |
对照推荐条件,学生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确认,在推荐小组、纪律检查小组监督下在规定时间内家长将《江东实验小学2016年宁外、兴宁推荐学生综合信息表》投入信箱内;并公示宁外、兴宁报名学生。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 |
纪律检查小组 | ||
资格审核 | 由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示候选人名单及综合素质认定结果。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
纪律检查小组 | ||
综合素质认定 | 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获得个人市第一名(一等奖)及以上,加2分;个人区第一名(一等奖)或市第二-六名(市二、三等奖)加1分;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
本校组织的团体比赛获区级第一名(一等奖)、市一、二、三等奖(前六名)及以上的主要参与者,加0.5分。若无获奖证书,以比赛照片或视频为准。 | 纪律检查小组 | |
注1:以上获奖须在2014年5月1日——2016年4月29日期间,同一类别竞赛不累计加分,团体与个人不累计加分。以上加分,最高为2分。 | ||
注2:“同一类别”指音乐、书画、体育、科技、信息技术、文学、英语等。 | ||
注3:教育行政部门指:教育部、教育厅、教育局、教研室。 | ||
注4:获奖认定以证书中的公章为准。 | ||
综合能力评定 | 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能力评定:共100分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
1.过程性评定:五上、五下、六上语文、数学、英语期末成绩,占总分50%。 | 纪律检查小组 | |
2.推荐性评定:占总分的50%。 | ||
张榜公示 | 综合能力评定与综合素质认定总得分按从高到低获得推荐资格。推荐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接受监督。 |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
材料上报 | 根据相关要求上报材料。 | 教导处 |
附宁外、兴宁推荐工作日程安排:
日程 | 工作内容 |
4月13日 | 成立宁外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纪律检查小组;讨论并通过学校宁外、兴宁招生推荐方案。 |
4月13日 | 学校宁外、兴宁招生推荐方案上报区教育局备案 |
4月13日 | 网上、公告栏公示《江东实验小学2016年宁外、兴宁招生推荐方案》 |
4月18日 | 接受自愿报名,填写《江东实验小学2016年宁外、兴宁推荐学生综合信息表》 |
4月20日 | 在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纪检检查小组部分代表监督下,9:00-9:30家长将《江东实验小学2016年宁外、兴宁推荐学生综合信息表》投入投票箱内,并公示报名学生。班主任进行初审报名学生成绩单、三好生、学习积极分子及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班主任完成五上、五下、六上语文、数学、英语期末成绩汇总工作。 | |
4月25日 | 完成资格审核、综合素质认定工作、 |
4月29日 | 宁外、兴宁推荐候选人名单及综合素质认定结果公示 |
5月3日 | 下午3:00——4:30推荐候选人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综合能力评定 |
5月4日 | 公示宁外、兴宁推荐生名单,公示三天。 |
5月6日 | 上报材料,推荐工作结束。 |
咨询电话 | 教导处 87335630 |
备注:
1.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有自己子女或亲戚参加本次推荐的教师主动回避,不参加本次推荐工作。
3.为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六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除配合做好前期资格审查外,一律不参加本次推荐的其他所有工作。
4.因不可抗拒原因,经学校同意,在五上、五下、六上三次期末测试中,缺考次数累计超过三分之一以上者,视作自动放弃宁外、兴宁推荐资格。
5.当综合能力评定与综合素质认定总得分相同时,推荐性评定分数高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