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宁波江北区实验兴宁中学招生推荐方案
一、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傅俐俐
副组长:郑元源(家校联合会学习部成员)
组员:毛东辉、周跃军、黄智景、石彩红、朱英、颜红波及六年级班主任
二、纪律检查小组:
组长:屠亚萍
副组长:包雪萍(家校联合会学习部成员)
组员:邱晓静、马海飞、蒉跃飞、赵婷卡
三、推荐名额:
原江北实验小学:7名。
原江花小学:1名。
四、推荐条件
1.学业和表现优秀。自荐学生学业成绩名列年级前茅,且行为习惯优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五、六年级主要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学业成绩达到优秀等第。
(2)在五、六年级期间,至少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学习积极分子。
2.身体和心理健康。根据兴宁中学寄宿制要求,所推荐的学生必须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独立生活能力。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如:哮喘病、心脏疾病、梦游、癔病、癫痫等。
3.认同兴宁办学理念和教育管理要求并自愿要求到兴宁就读。
五、推荐工作程序及要求:
1、4月12日,《推荐方案》报教育局审批。
2、4月13日,《推荐方案》在校园网、学校公示栏公示。
3、4月14日,召开六年级家长会,下发报名表。
4、4月15日,学生上交报名表及证书复印件,班主任进行资格审核。
5、4月18日12:30分前,班主任向学校教导处提送推荐参与综合素质考核的学生名单、报名表及证书复印件。
6、4月18日下午4点,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申报资格,确定参与学校综合素质考核的学生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7、4月24日下午1:30—3:00,进行综合素质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8、4月24日-26日,推荐名单网上公示。
9、4月27日上午,学校推荐名单和材料提交区教育局。
六、推荐办法
1、根据《兴宁中学2016年初一新生区域内小学推荐招生简章》,学校在择优推荐的原则上,采用“班级初推、学业评定、综合考核、好中择优”的方式,事先设定推荐办法,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操作。
2、根据推荐方案,学生填写表格,家长、班主任签名后,由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审核申报资格,确定参加综合素质考核人员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注明报考学校,按招生条件要求允许两校兼报。
3、根据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原两校配给人数比例,分别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推荐名额出现若干学生考核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六上的语文、数学、英语期末考试成绩的总和来确定最后一名的推荐名单。
4、最后确定推荐名单在学校的公告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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