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波鄞州区义务段招生政策解读
今年鄞州招生政策一大变化是,“分批录取”顺序中,删掉了父母“有房产无户籍”这类情况。这意味着,“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将不视为学区学生。
鄞州区教育局说,“有房无户”这类情况,仅当房产对口学校招收学生有空余学额时,可安排到房产对口学校就读;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学额时,按照房产证取得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中河街道的小学适龄户籍儿童呈爆发式增长,最可能会出现单有房产生不能接纳的情况。堇山小学、华泰小学的部分户籍学生将按照入户先后顺序接受调剂。
去年规定是,父母在本学区有房产无户籍但在本学区长期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不视作该学校学区学生,但是由户籍所在地或房产所在地镇乡(街道)政府统一调配,安排学校入读。
义务段招生政策,按三个顺序“分批有序招生”
鄞州是教育大区、强区,有义务段学校(初中、小学)100多所,招生政策关注度非常高。今年鄞州义务段仍实行“分批有序招生”,镇乡(街道)义务段学校须严格按下列顺序进行招生:
(1)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在本学区且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的(同一套房子内无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
(2)适龄儿童、少年户口自出生日起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和住房均在本学区内的。
(3)在本学区有户籍无房产但在本学区长期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以上(1)、(2)、(3)类适龄儿童、少年,当学生报名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学区学校就读;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学额时,同批次招生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由镇乡(街道)政府统筹安排入学。
“中河街道可能会出现单有房产生不能接纳的情况。”鄞州区教育局表示,中河街道的小学适龄户籍儿童呈爆发式增长,仅去年最后一季度,迁入中河街道超过200人。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中河街道的适龄户籍儿童就已达到了1574人,超过了辖区内5所小学总的招生计划数。堇山小学、华泰小学的部分户籍学生将按照入户先后顺序接受调剂。
初中招生也同样面临这种状况。今年中河街道4所小学毕业生(堇山小学无毕业生)达到了1101人,超过了鄞州实验中学、宋诏桥中学的可接纳能力,部分有房无户的毕业生将要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者接受调剂。
根据省教育厅新的规定,今年小学、初中班额上限比往年增加了5人,分别是小学每班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每班控制在50人以内。
此外,允许鄞州外国语中学(首南中学)向中河街道招收部分小学毕业生。
各镇乡(街道)政府将在对辖区适龄儿童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生源情况和学校分布、招生计划,科学确定各校招生范围(学区),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要提醒的是,在鄞州借读的宁波大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如要回户籍所在地初中读书,需填写“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申请表”,并将申请表、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在6月1日至6月8日上交到鄞州区教育局3115办公室审核。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要提供四证,手续有所简化
由于国家有关政策调整,今年,鄞州区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在计划生育方面的多个环节有所简化。
2016年秋季,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要在鄞州区入读小学(初中)一年级,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在鄞州区有稳定职业(指与鄞州区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在我区专业从事农业种养业);2.在鄞州区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工社会保险(截止到2016年4月30日,依次上推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无效);3.在鄞州区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年及以上;4.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今年,鄞州区对全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条件有所放宽。文件要求,全民办外来工子女学校的社保截止日期可放宽到6月30日,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无效。全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招生不足时,允许其招收符合鄞州区入学条件的其他镇乡(街道)外来工子女。
在招生范围上,今年也扩大到全市。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意见》甬教﹝2015﹞346号文件精神》,镇乡(街道)在安排接纳符合条件的外来工人员子女就学时,如学校尚有学额的,可招收父母暂住在鄞州区一年以上,工作在宁波大市内的其他县市区,在宁波市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符合宁波市招生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鄞州将新建多所中小学缓解入学压力
为缓解入学压力,鄞州区进一步统筹资源,优化学校布局调整,加快潘火德培小学、横溪镇中心小学、中海实验小学、章水镇中心学校建设,确保按期投入使用,推进孙马区块学校、堇山小学二期、潘火实验中学、长丰区块小学建设,扩建甲南小学、金家漕小学、钟公庙中学,启动中河初中、首南三小建设,新建(改建)潘火街道中心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