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波兴宁中学小升初自主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
宁波大市
二、招生计划
2个班。
其中区域外(除江东区、江北区、海曙区、高新区)招生计划数按规定报市教育局后统一公布。
所有招收的初一新生统一均衡编班。
三、自主招生方案
(一)报名条件
自主招生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身体和心理健康。根据兴宁中学“全寄宿制”要求,学生必须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独立生活能力。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如:哮喘病、心脏疾病、梦游、癔病、尿床、癫痫及其它较重的身体或心理疾病等。
自主招生的学生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宁波市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在科技创新大赛或航空、航天、航海、车辆模型比赛或电脑机器人比赛中获宁波市一等奖及以上;
2.在五、六年级期间,至少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学习积极分子;(或等同于上述各项荣誉的星级学生等)
3.五、六年级主要学科(语文、数学、外语、科学)学业成绩达到优秀等第;
4.热爱体育运动,身体素质好,体育有特长。体育特长生的招生还需进行体育专项测试和身体素质测试,测试方案另行制定。
(二)报名办法
1、符合兴宁中学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区域内(指江东区、江北区、海曙区和高新区)学生登陆兴宁中学网站(www.xnzx.org),在网上如实填写《兴宁中学2016年初中招生信息采集表》,进行自主报名,报名时间:5月1日~5月7日。
2、符合兴宁中学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区域外学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宁波市教科网
(http://www.nbedu.gov.cn/),具体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以市教育局公布为准。
(三)招生办法
1.资料审核
由学生本人到兴宁中学参加个人信息及资料审核,学校根据学生《信息采集表》和资料审核结果择优确定获得面谈资格学生名单。
资料审核时请随带:(1)小学五、六年级成绩单原件和荣誉证书原件(原件在资料审核后返回给学生);(2)2张1寸照。
资料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审核结果可到兴宁中学网站查询。
2.面谈评价
面谈内容结合学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色,主要包括自我认识、思维品质、学习能力、身心素质、科普素养、知识积累等。
获得面谈资格的学生请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谈,面谈具体时间通过学校网站、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
学校通过资料审核、面谈评价等环节择优录取初一新生,面谈结果可到学校网站查询。
(四)其它事项
为确保招生秩序,根据学生及家长的承诺,已经被兴宁中学录取的学生,学籍将被锁定。
四、收费标准
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学杂费4950元/学期(未扣除国家减免部分)、住宿费350元/学期。
学校地址:高教园区学府路61号
咨询电话:88126705(李老师、金老师)
88126702(项老师、韦老师)
学校网址:www.xnzx.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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