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宁波塘溪镇第二中心小学蓝青推荐方案
按“蓝青学校2016年区内小升初定向招生计划”的要求,遵循“程序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申报”的原则,根据塘溪镇第二中心小学实际,特制订塘溪镇第二中心小学蓝青学校“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方案。
一、推荐名额
1名。
二、推荐对象
学籍在本校的2016届小学应届毕业生。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有一定的家庭经济基础;
2.在我校五、六年级三个学期中连续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称号(或同级荣誉)或学习积极分子称号的;
三、推荐程序
1.2016年3月28日公布方案:通过校园网公布实施方案。
2.成立校推荐评审小组:
组长:童士峰
组员:周亚军、杜科达、袁霞、杨莉莉、施蓓
3.学生自荐:
有意向的学生家长可以在4月1日前到校长室(2)报名,报名时请随带三好学生、学习积极分子等相关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做资格审查依据。
4.推荐名单确定:
第一步:审核上述“推荐对象”中的有关资料,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可入围推荐候选人。
第二步:统计五年级二个学期和六年级第一学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总分。其中五年级第一、二学期为30%,六年级第一学期为40%,按三学期折后总分进行排名,总分第一的优先推荐。如果总分相同,则看校级三好学生(或同级荣誉)获得次数,如次数相同则看学生特长。以此确定1名学生,并要求家长在相关推荐表中签字确认。
5.校内公示:
实名推荐确认的学生在校内公示3天。
6.报送材料:
如公示无异议,学校将推荐表和相关材料递送蓝青学校。
四、监督举报电话
057488402721
以上推荐方案只适用于塘溪镇第二中心小学2016年应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