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教育局2015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宁波奥数网:2015年宁波小升初进行时,政策:奉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公布如下。
推荐阅读:5月23号、24号宁波四大名校跨区面谈形式与题目汇总
奉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2015.5.22印发
各镇(街道)教办,义务教育学校、培智学校: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民政府纠风办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择校乱收费的通知》(浙教监〔2011〕196号)和《奉化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奉教普〔2015〕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初中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要求
(一)坚持公办初中招生相对就近和免试入学原则。公办初中招生实行“划分学区、相对就近;相对稳定,适当调整”的原则,坚持小学毕业生户籍与居住(监护人房产证)一致、子女与监护人户籍一致的办法。公办、民办初中录取学生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考试和文化知识的测试。
(二)严格控制非正常跨学区招生。实验中学原则上不招收跨学区学生,乡镇初中原则上只招收本学区学生。
(三)坚持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全覆盖原则。按照《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两个为主”的规定(国发〔2006〕5号),各校要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同等的义务教育权利,要通过公办学校吸纳,向民办学校购买公助学位等措施逐步提高公办(公助)学校吸纳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子女的比例。
三、招生对象
应届小学毕业生、适龄的奉化籍历届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免试入学。
四、报名
6月10日至19日,应(历)届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统一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村校、完小小学毕业生向中心小学办理登记手续,奉化籍历届小学毕业生到原毕业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奉化市户籍六年级在奉化市外就读,要求回奉化升学的学生,必须为电子学籍注册的在籍学生,提供由就读学校在学籍网上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就读学校公章,到普教科备案后到学生户籍、居住地对应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各学校需将已填入小学毕业生成绩等第的《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于6月26日前送市教育局普教科。
五、录取
全市初中新生的录取工作将于七月下旬前完成。按照2015年教育事业计划安排意见,市少体校(田径10名)、实验中学(射击4名、男篮5名)可在全市择优录取部分体育成绩优秀的考生,求真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初一新生,其它学校均在所在镇(街道)内坚持户籍与居住地一致、校校对口原则,“分批错时”录取新生。录取方案由学校提出,报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核同意。各公办学校不得拒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少年随班就读。
各校在录取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测试选拔学生,不得接收无材料的小学毕业生,不得以“分层次教学”为名,举办事实上的“快慢班”,不得在尚未接收对口小学的毕业生材料前,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得将开展学校教育实验研究、创建特色学校与招生入学工作挂钩。
六、具体招生意见
2015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继续实施“分批错时”招生办法。
(一)公办初中招生
1.锦屏、岳林两街道公办初中招生以一所初中为招生单位,采取“对口入学,分批录取”的办法,奉化籍小学毕业生招生批次和实施细则:
(1)招生批次
第一批:户籍、房产都在学区内的对口小学毕业学生。
学区划分
学校
|
本地生招生地段、范围
|
对口小学
|
|
街道 | |||
锦屏街道
|
锦屏中学
|
北到惠政西路以南,东到县江以西的相应锦屏街道区域。
|
锦屏中心小学
|
锦溪小学 | |||
实验中学
|
南到惠政西路以北,东到县江以西的相应锦屏街道区域。
|
实验小学
|
|
居敬小学 | |||
长汀小学 | |||
岳林街道
|
奉港中学
|
西到县江以东的岳林街道区域。
|
岳林中心小学
|
新城实验小学 | |||
求真学校公办部 |
第二批:本学区有户籍、本市无房产但在本学区长期居住的对口小学毕业生。
第三批:本学区有户籍、无房产的对口小学毕业生。
第四批:本学区无户籍、有房产的对口小学毕业生。
第五批:本学区无户籍、无房产的对口小学毕业生。
第六批:其它需要解决的非对口小学毕业生。
(2)招生录取程序
对口小学毕业生报名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如数录取,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第一、二、三、四、五、六批次依次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