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桥中心小学2015宁波外国语、兴宁招生推荐方案
宁波奥数网:2015年宁波小升初进行时,目前宁波部分小学推荐宁波外国语学校、宁波兴宁中学等的工作开始了,小编将相关信息整理汇总如下。
庄桥中心小学2015年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招生推荐方案
庄桥中心小学2015年宁波外国语学校招生推荐方案
自2009学年开始,宁波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宁外)办学体制由现行的“国有民办”制调整为公办,学校性质为全民事业单位,属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办学地址搬迁至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环湖南路258号。
2015年,宁波外国语学校面向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国家高新区招收初一新生6个班,每班约45名学生。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免收学生的学杂费、书费、住宿费等费用。
经宁波市教育局批准,2015年宁外面向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国家高新区这五区初中招生采用“名额分配到校、小学择优推荐、宁外直接录取”的办法。我校推荐名额为3名,为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开展,我校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推荐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冯海红
副组长:乌耀军
组员:应惠珍、高丹、张国海、庄锦、胡国民、姜丽娜、杨晓红、屠燕萍、孔世杰(家长代表)
二、推荐条件
根据《宁波外国语学校2015年初一新生招生方案》,学校推荐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学业和表现优秀。各小学推荐的学生,应当是本校应届毕业生中学业成绩(指在五、六年级期间的语文、数学和英语成绩)名列年级前茅、学习能力出众;而且在五、六年级期间,曾经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二次被评为学习积极分子。(已经取消评选三好学生的学校,请推荐本校等同于三好学生称号的荣誉获得者)
2.身体和心理健康。根据宁外“全寄宿制”要求,所推荐的学生须身体和心理健康,独立生活和自控能力较强。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如:哮喘病、心脏疾病、梦游、癔病、尿床、癫痫及其它较重的身体或心理疾病等。
3.符合语言学习的基本生理要求。没有学习外语的先天障碍,例如口吃、先天性发音不准、吐字有障碍等。
4.认同宁外办学理念并自愿要求到宁外就读。
三、推荐程序和办法
1.4月27日,推荐领导小组成立,商议推荐方案,并将方案上报给区教育科。
2.4月28日——4月29日,通过校园网、公告栏和班主任及时向小学毕业班学生及家长公布宁外招生信息。凡符合推荐基本条件的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征得家长同意自愿报名,填写《庄桥中心小学2015年宁波外国语学校招生推荐自愿报名表》,班主任对报名的学生进行初步的资格审核。
3.4月30日——5月4日,学校教导处对报名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检验。
4.5月5日,学校邀请所有报名学生的家长召开现场推荐会。对经学校审核符合推荐基本条件的候选学生按照五年级两个学期和六年级第一学期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的总分按从高到低排序,前三名为我校推荐名单。前三名中如果有放弃推荐的,后者排名依次往上移。(如出现平分情况,则由家长代表监督,以抽签的方式决定先后顺序。)
5.5月5日——5月7日对产生的3位推荐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
6.5月8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推荐生,填写《2015年宁波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推荐表》,经校长审核并签名、加盖学校公章后,统一将推荐表送交宁外。
庄桥中心小学2015年兴宁中学招生推荐方案
宁波兴宁中学创办于1997年,是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由百年名校——宁波中学主办的寄宿制中学。2015年,宁波兴宁中学面向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宁波国家高新区招收初一新生5个班,每班约45名学生。其中四个班各小学推荐招生,一个班自主招生。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学杂费4950元/学期(未扣除国家减免部分)、住宿费350元/学期。学校地址为高教园区学府路61号。
经宁波市教育局批准,2015年宁波兴宁中学面向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宁波国家高新区这四区初中招生,采用“名额分配到校、小学择优推荐、兴宁直接录取”的办法。我校推荐名额为2名,为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开展,我校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推荐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冯海红
副组长:乌耀军
组员:应惠珍高丹张国海庄锦胡国民姜丽娜杨晓红屠燕萍孔世杰(家长代表)
二、推荐条件
根据《兴宁中学2015年初一新生区域内招生简章》,学校推荐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学业和表现优秀。各小学推荐的学生应当在本校应届毕业生中学业成绩名列年级前茅,且行为习惯优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五、六年级主要学科(语文、数学、外语、科学)学业成绩达到优秀等第。
②在五、六年级期间,至少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学习积极分子。(或等同于上述各项荣誉的星级学生等)
2.身体和心理健康。根据兴宁中学寄宿制要求,所推荐的学生必须身体和心理健康,有基本的独立生活能力。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如:哮喘病、心脏疾病、梦游、癔病、癫痫等。
3.认同兴宁办学理念和教育管理要求并自愿要求到兴宁就读。
三、推荐程序和办法
1.4月27日,推荐领导小组成立,商议推荐方案,并将方案上报给区教育科。
2.4月28日——4月29日,通过校园网、公告栏和班主任及时向小学毕业班学生及家长公布宁外招生信息。凡符合推荐基本条件的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征得家长同意自愿报名,填写《庄桥中心小学2015年宁波兴宁中学招生推荐自愿报名表》,班主任对报名的学生进行初步的资格审核。
3.4月30日——5月4日,学校教导处对报名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检验。
4.5月5日,学校邀请所有报名学生的家长召开现场推荐会。对经学校审核符合推荐基本条件的候选学生按照五年级两个学期和六年级第一学期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的总分按从高到低排序,前二名为我校推荐名单。前二名中如果有放弃推荐的,后者排名依次往上移。(如出现平分情况,则由家长代表监督,以抽签的方式决定先后顺序。)
5.5月5日——5月7日对产生的2位推荐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
6.5月8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推荐生,填写《2015年宁波兴宁中学初中招生推荐表》,经校长审核并签名、加盖学校公章后,统一将推荐表送交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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