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2014年宁波外国语学校区外招生方案(2)
四、学校推荐和学生自荐的条件
(一)校荐和自荐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身体和心理健康。根据宁外“全寄宿制”要求,自荐的学生必须身体和心理健康,独立生活和自控能力较强。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如:哮喘病、心脏疾病、梦游、癔病、尿床、癫痫及其它较重的身体或心理疾病等。
2.符合语言学习的基本生理要求。没有学习外语的先天障碍,例如口吃、先天性发音不准、吐字有障碍等。
3.认同宁外办学理念并自愿要求到宁外就读。
自荐学生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业和表现优秀。学业成绩(指在五、六年级期间的语文、数学和英语成绩)名列年级前茅、学习能力出众;而且在五、六年级期间,曾经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二次被评为学习积极分子。(已经取消评选三好学生的学校,请推荐本校等同于三好学生称号的荣誉获得者)
2.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特长突出,并获得县(市、区)一等奖及以上,宁波市二等奖及以上奖的。
学校推荐学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小学五、六年级期间,学习能力出众,学业成绩(指语文、数学和英语成绩)稳居年级前茅;而且在五、六年级期间,曾经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已经取消评选三好学生的学校,请推荐本校等同于三好学生称号的荣誉获得者)
2.曾荣获县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奖项。
上述荣誉和奖项是指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评比、比赛。
五、报名事项
1.凡符合学校推荐、个人自荐条件的学生在5月9日前登录宁外网站报名,如实填写《宁波外国语学校2014年初中招生报名申请表》。(如填写不实,一经资格审查发现,将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审核:学校组织资格甄别小组,根据报名资格,对提出报名申请的学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请随带:(1)申请表(《宁波外国语学校2014年初中招生报名申请表》)和网上报名确认单;(2)小学五、六年级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3)近两年内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2张1寸近照。
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宁波外国语学校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