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青中学何锋老师荣获浙江省教坛新秀
宁波鄞州蓝青中学
2011-11-21 13:36:05
从浙教基金〔2011〕2号文件获悉,在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推荐、评选的基础上,经过浙江省人民教育基金会和浙江省特级教师协会的最后评议认定,我校何锋老师荣获浙江省教坛新秀。
从浙教基金〔2011〕2号文件获悉,在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推荐、评选的基础上,经过浙江省人民教育基金会和浙江省特级教师协会的最后评议认定,我校何锋老师荣获浙江省教坛新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