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小学生赊账消费偷钱还债(2)
老师多次告诫学生,但毫无起色!
昨天下午最后一节课是济南师范天桥附属学校的班会,小学部的班主任再一次重点地向学生们告诫学生不要在周边小卖部赊账消费。五年级四班的班主任李老师告诉记者,“每次班会、家长会上,老师们都得跟学生、家长重复强调,学生一定不要在小卖部赊账。”
针对学生在小卖部赊账的行为,学校老师也多次接到过学生和家长的举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告诉记者,“有的小卖部还用电脑游戏引诱学生消费,只要花的钱多,就可以到屋里上网玩游戏,还有的店铺采用‘驴打滚’的方式欺骗学生,今天该还10块,可能明天就变成还20了,有的学生还不了账又被逼的紧,只好来向老师哭诉。”
对于小卖部可不可以向小学生赊账,记者咨询了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赵金一律师,赵律师告诉记者,小学生属于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群,而小卖部在已知的情况下,对小学生进行诱导、欺骗,超过了其可控范围的行为可视为无效。赵律师认为,小卖部利用赊账增加其生意,规避其诱导欺骗本质的行为欠妥。
家长和学校一起努力建立正确的青少年消费观
对于已经出现赊账消费行为的学生,家长、学校应当适当采取一些“强硬”措施,例如,家长对孩子在时间、空间和花钱数量上加以限制,在两周甚至两个月的时间内,按时接送孩子上学、放学,减少其接触赊账消费的机会,同时限定其零花钱的数量和用途,逐渐培养其适度消费的习惯。而要建立起正确的消费观,徐胜男认为,“这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需要从小培养,需要让孩子从小认识到赚钱的艰辛,帮助他们形成计划用钱的习惯,同时不与别人攀比,根据自身的需要作出消费选择。
学生已经习惯的赊账消费,家长要把学生从这种消费观里面引导出来,让他们走向正确的消费方向,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革命尚未成功,家长and学校还需要努力啊!还有小学对面的那家小卖部也该好好管理了,不然的话,你能管孩子一天,一个星期,一个月……可是你不可能每天都待在孩子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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