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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试行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宁波奥数网整理 2011-10-27 11:17:34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试行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和学前儿童入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教基[2004]172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随着我省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1991年原省教委•颁布的《浙江省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暂行办法》(浙教普字[1991]第378号)中的许多款项已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为此,我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残疾人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浙江省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条例》、《小学管理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在广泛征捉意见的基础上重新制订了《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同时,我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制订了《浙江省学前√L童入园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学前儿童入园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学籍管理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最基本的常规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每学年都要检查贯彻执行的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和完善学籍管理机制。

    附件:1.《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2.《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3.《浙江省学前儿童入园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省教育厅

                                                           二OO四年七月八日

附件1:

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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