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中学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岗”活动实施方案(5)
宁波余姚中学
2011-09-29 20:51:05
⑥吃苦耐劳,一心扑在工作上,以校为荣,以校为家,勤俭节约,当好师生的服务员。
二、实施办法与奖励措施
1.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岗”活动实施意见。
2.以支部为单位根据示范岗标准与要求进行申报,“一人一岗”。
3.根据申报情况结合示范岗要求研究确定“共产党员示范岗”人员名单。
4.公布“共产党员示范岗”名单,并颁发“共产党员示范岗”标志。
5.每学期组织部分师生对“共产党员示范岗”党员进行考评。方法是按照“示范岗”要求进行分项打分。90分以上为优秀,不足70分为不达标。党委根据学期考评积累每学年进行一次总结表彰,对总成绩平均在90分以上的“共产党员示范岗”党员颁发“党员模范示范岗”荣誉证书,并进行奖励。对平均成绩不足70分的“共产党员示范岗”人员,党委将通过个别谈话等方式收回“共产党员示范岗”牌子,下学年后再重新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