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2011年投入学前教育专项经费1000万元着力六大补助
为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发展,2011年,镇海投入学前教育专项经费1000万元,创历史新高。资金由区财政性教育经费专项列支,主要用于扩充优质学前教育资源,鼓励区域内各类幼儿园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园水平,落实教师社保、工资补助、困难家庭子女入园补助以及对学前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奖励等方面。
一、着力建设补助。鼓励镇(街道)、村(社区)举办集体性质幼儿园,新建或扩建的镇(街道)、村(社区)集体幼儿园,硬件条件达到省三级以上办园水平,给予每班20万元的补助。有资质的社会力量、公民个人按布局总体规划建设或承办学前教育机构,土建、装修、设备设施等一次性投入资金1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款),且硬件达到省三级幼儿园以上标准,给予一次性投入资金20%的建设补助。
二、着力生均公用经费补助。省等级以上幼儿园按标准配备具备准入资格保教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落实区定保教人员工资待遇的,区财政按在园幼儿数核拨生均公用经费,每生每年三级二类100元,三级一类200元,二级二类300元,二级一类350元,省一级每生每年400元,其资金主要用于幼儿园设备设施的更新和添置。
三、着力培训进修补助。幼儿教师专项培训经费每年不低于50万元,对参加大专及以上学历进修的幼儿园教师,凭毕业证书一次性给予大专500元、本科1000元的进修补助,保育、保健员提高学历参照以上标准;对新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一次性给予500元的补助。
四、着力工资社保补助。骨干教师(事业编制除外)岗位津贴补助400元/月人;镇(街道)、村(社区)幼儿园园长(事业编制除外)享受骨干教师同等待遇。对持有教师(保健医生)资格证的非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保健医生)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中幼儿园承担部分,财政给予50%的补助。享受区财政补助后,幼儿园保证 “单证教师”的年收入不低于本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双证教师”的年收入不低于本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1.5倍。
五、着力先进示范补助。鼓励镇、街道参加各级学前教育示范镇、街道评比,对于创建成功的给予一定奖励;各级各类幼儿园开展各类创建,通过创建评估验收的给予一定奖励,奖励标准视实际情况而定。公办或集体办幼儿园被评为省、市示范性幼儿园,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补助;鼓励幼儿园提升办学等级,每提高一个类别,当年度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较好承担对其他幼儿园辅导职责的公办或集体办示范性幼儿园,经考核,优秀的奖励5万元,合格的奖励4万元。
六、着力困难补助。凡持有本区户籍,列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和低收入家庭子女、农村五保供养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及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子女或孤儿、少数民族幼儿、因受灾或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到所属街道、乡镇集体或等级以上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凭区级相关部门出具或核准的证明免交幼儿园保育费。